医疗机构注销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局将以下医疗机构依法进行注销。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
医疗机构被注销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所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据实书面反映。以机构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 姓名和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阳西县织篢镇明珠西路9号阳西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科技教育股)
联系电话:0662-5552109
阳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9月4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