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府〔2023〕12号 【已失效】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直属各单位:
《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已经县委九届第81次常委会会议、九届五十九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住建局反映。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2日
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流程,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发包内容及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乡村振兴项目,主要是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片建设工程、“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精品连线连片工程、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等有关新农村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范围,是指根据现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 括:1.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工程建设施工类项目;2.单项服务合同标准收费估算价在100万元 以下(不含本数)的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发包范围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没有规定则按本办法的具体要求进行。
二、承包人的条件
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需提交阳江市诚信登记手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外的发包业务按行业相关规定办理。
三、发包的主要程序
(一)以县级或乡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应执行如下发包程序:
1.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本数)的工程建设施工类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阳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规定,不使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使用“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政府采购。
2.单项服务合同标准收费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内的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
按照《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粤办函〔2020〕332号)相关规定,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工程建设施工类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外的中介服务类项目:
(1)成立发包工作领导小组
发包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成立发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批核自行发包的条件和流程。
(2)发包程序的启动
当工程建设项目需要发包时,由发包单位相关业务负责部门向发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申请表》(附件1)。
(3)确定工程候选企业评选办法
发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工程候选企业评选办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①有收费标准的项目,可对有效参选企业报价通过算术平均值法选定工程候选企业。施工类项目报价上限设置一般为90%,服务类项目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在60%~80%范围内设置报价上限。
平均值法即计算各有效参选企业报价的平均值,以报价最接近平均值的三家企业为工程候选企业,具体评分细则详见《企业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表》(附件2),再通过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采用票决法选定承包候选企业(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
②对于没有比较成熟收费标准的项目或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项目,可采用最低价法,选定报价最低的三家有效参选企业为工程候选企业,再通过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采用票决法选定承包候选企业。
部分需要评选服务方案的项目,如基坑监测等,具体由发包工作领导小组对有效参选企业的报价、服务方案、企业诚信进行综合比选,在服务方案符合要求并且条件相当的情况下,采用报价最低三家为工程候选企业,再通过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采用票决法选定承包候选企业。
(4)评选会议的举行
①发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阳西县政府网或相关社会媒体发布发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发包内容、承包限价、工期、评选办法、承包合同条款、评选会议举行时间等,在规定时间内接受企业报名。当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企业不足三家时,可向企业发出邀请书,应邀企业连同报名企业总数应不少于三家,同时应符合本办法第二点“承包人的条件”要求。
②发包工作领导小组收取企业的报价书并公布。单纯采用报价评定的项目,可当场确定工程候选企业;需要评选服务方案的项目,发包工作领导小组可在会后进行评选,并在两个工作日内确定工程候选企业。
③确定三家工程候选企业后,发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发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单位领导班子会议采用不记名投票决定承包候选企业,同时在阳西县政府网实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发包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承包企业发出发包通知书,并与承包企业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④评选会议全过程,要形成书面报告存档。
(二)以村级组织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工程建设施工类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外的中介服务类项目,应执行如下发包程序:
村级组织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发包,应在镇政府组织指导下实施。
1.由村委会在阳西县政府网或农村“三资”管理平台或相关社会媒体发布发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公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发包内容、承包限价、工期、评选办法、承包合同条款、评选会议举行时间等,在规定时间内接受企业报名。当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企业不足三家时,可向企业发出邀请书,应邀企业连同报名企业总数应不少于三家,同时应符合本办法第二点“承包人的条件”要求。
2.由村委会确定三家工程候选企业(有收费标准的项目,可通过算术平均值法选定工程候选企业。施工类项目报价上限设置一般为90%,服务类项目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在60%~80%范围内设置报价上限;没有较成熟收费标准的项目或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项目,可采用最低价法选定工程候选企业),报村党组织审议。审议后提交村“两委”会议,采用不记名投票提议承包候选企业,并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同意后,在阳西县政府网及镇、村公示栏实行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发包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发包审批表(附件4)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批准后,由村级组织向承包企业发出发包通知书,并与承包企业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单项服务合同标准收费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内的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按照本办法第三点第(一)条第2款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委托相关企业承包相应业务: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的;
2.主要工艺、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3.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能够满足条件的承包单位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4.施工类合同价在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服务类合同价在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
四、监督管理
(一)发包活动依法接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发包单位相关业务的负责部门应对项目承包企业的业务开展进行监督:
1.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
2.存在不按合同约定和参选时的承诺提供服务、不能满足发包单位需求的。
如果承包企业存在上述行为的,发包单位相关业务的负责部门可向发包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经核实后,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规范处理;属于毁约失信行为的,按合同承诺书的约定处理。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可取消该企业参加发包单位业务发包的资格。
五、其他
(一)不列入乡村振兴范围的其它类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有效期2年。之前本县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在有效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修订或废止。实施期限届满且未按规定延长实施期限的,则自动失效。
本办法由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实施期间与新颁布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以最新规定为准。
附件:1.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申请表.doc
5.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流程图.doc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西府规〔2023〕5号
部门解读: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