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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28 22:26:22   来源: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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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发办〔2016〕80号)第二条第二点的要求,针对《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有关事宜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目前,我县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数量较多,实施过程中存在发包市场混乱、随意性及主观性强、监管缺失和地方保护等问题。因此,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程序,最大限度减少这些问题发生,制定《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十分有必要。

  二、文件制定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20〕332号)

  4.《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粤乡振组办〔2020〕2号)

  5.阳江市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6.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

  7.《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阳住建〔2022〕4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说明

  该《办法》主要包括发包范围、承包条件、发包程序、监督管理等四部分内容。

  (一)发包范围,主要是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现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不需要进行公开招标的新农村建设项目。

  (二)承包条件,主要是承包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需提交阳江市诚信登记手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以外的发包业务按行业相关规定办理。

  (三)发包程序,主要规范了以县级或乡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项目实施主体及以村级组织为项目实施主体的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不同范围单项施工、服务类发包的主要程序。

  (四)监督管理,主要是从法律规范、合同约定及预先承诺两个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相关文件: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府〔202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