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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的通知 西府〔2020〕12号

发布日期:2020-04-15 11:06:57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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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阳西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阳西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地产市场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及《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8号)的技术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适用的区域范围

  本次公布的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适用于阳西县城区及规划区约19.5平方公里的城镇国有土地。县城规划区的定级区域范围外的国有土地,与定级区域相连的,参照相连基准地价级别执行;不相连的,参照定级区域基准地价末级执行。其中沙扒镇参照定级区域末级的上一级执行,其他镇参照定级区域末级执行。

  第三条 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主要作用

  1.政府宏观调控地价水平和制定地价政策的依据;

  2.进一步评估宗地价格和确定国有土地出让底价的依据;

  3.企业改制、清算和政府征收土地税赋的依据;

  4.反映土地市场地价变化趋势,为土地使用者投资与开发决策提供依据;

  5.进一步扩大有偿使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稳定。

  第四条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内涵

  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建成区和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公共服务用途,评估确定的“五通一平”(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宗地红线外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信)的开发程度条件下,估价期日为2018年8月1日,法定最高出让年期为50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第五条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

  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为级别价。级别价是根据土地级别所划分的区域评估出的,能反映同一级别区域的宏观平均地价,以级别平均价表示。公共服务用地的级别价,是以规划建设用地红线(指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用于项目建设的用地红线,其范围包括建设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建筑物、构筑物等所占的土地面积)为基础测定的均质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阳西县城区的公共服务用地分为4个级别,对应的具体用地类型级别价有相应的修正系数,容积率为1.0。

  第六条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应用于具体宗地地价计算时,必须根据估价时点和宗地的具体条件,利用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体系,进行区位因素和期日、使用年期、容积率、开发程度、其它个别因素等个别因素修正。

  第七条公共服务用地二级类基准地价参照用地类型修正系数确定,其土地级别、级别范围、修正体系和宗地地价计算公式等参照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第八条利用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体系法计算宗地价格时,要按照规划部门确定的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进行计算。

  第九条本实施办法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具体实施,县发改、财政、住建和税务等相关部门协助县自然资源局做好实施工作。以前发布的有关文件与本实施办法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基准地价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政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1. 阳西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级别价表

             2.阳西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用地类型修正系数表

                  3.阳江市阳西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级别价图.pdf


 

附件1

阳西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级别价表

 级别

级别范围描述

面积

(公顷)

地面价

(元/平方米)

Ⅰ级

工业大道→人民大道以东375m→丹霄路→G325国道→兴华路→西湖路→富合路→湖景南路→丹霄路以北250m→西湖路→工业大道

183.3

559

Ⅱ级

御景路→兴业路→湖景路→迎宾大道→永光路→G325国道→工业大道→教育路→丹霄路→体育路→广场路→教育路→宋康路→G325国道→西湖路→宋康路以南300m→湖景南路→宋康路→湖景南路以西150m→兴华路以南150m→富贵路→兴华路→富贵路以西350m→御景路

461.8

407

Ⅲ级

评估范围内Ⅰ级、Ⅱ级以外,滨江北路以北区域

1164.4

306

Ⅳ级

滨江北路以南区域

139.5

257

说明:阳江市阳西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级别价的空间准确表达详见《阳江市阳西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级别价图》,如果阳西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级别价表中的级别范围描述不准确时,以《阳江市阳西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级别价图》为准。

附件2

阳西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用地类型

修正系数表

一级类

修正系数

用地类型说明



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0.9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503

366

275

231


新闻出版用地

1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559

407

306

257


教育

用地

0.9

指用于各类教育用地,包括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及其附属设施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用地,以及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503

366

275

231


科研

用地

1

指独立的科研、勘察、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科普等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559

407

306

257


医疗卫生用地

1

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559

407

306

257


一级类

修正系数

用地类型说明

公共服务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1

指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559

407

306

257

文化设施用地

1

指图书、展览等公共文化活动设施用地。包括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纪念馆、美术馆和展览馆等设施用地;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用地

559

407

306

257

体育

用地

1

指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包括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及其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以及为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不包括学校等机构专用的体育设施用地

559

407

306

257

公用设施用地

0.9

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503

366

275

231

公园与绿地

0.9

指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街心花园、广场和用于休憩、美化环境及防护的绿化用地

503

366

275

231

说明:以上用地均为“地面价”,单位:元/平方米。



  相关文件:阳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阳西县城区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