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 西府告〔2025〕32号
为加强我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丰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决定在我县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猎区和禁猎期
阳西县全行政区域内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猎捕或进行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
二、禁猎对象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
三、禁猎工具和方法
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气枪、地枪、排铳、粘网、地弓、吊杠、钢丝套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四、法律责任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非法出售、收购、利用、加工、食用、运输、寄递和携带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法定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应依法申办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六、监督单位及电话
阳西县林业局:0662-5880098。阳西县公安局:110。
七、本通告自2025年5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在实施期间,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法规、政策,以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特此通告。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西府规〔20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