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有效遏制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行为,强化陆生野生动物源头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县政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发布了本《通告》。
二、《通告》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三、《通告》制定内容
(一)明确禁猎区:阳西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均为禁猎区。(二)明确禁猎期:全年为禁猎期。
(三)明确禁猎工具和禁用方法: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气枪、地枪、排铳、粘网、地弓、吊杠、钢丝套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以及植保作业等除外。
(四)明确禁猎对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广东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猎捕的陆生野生动物。
(五)明确陆生野生动物猎捕许可: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申办特许猎捕证、狩猎证,并按照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六)明确法律责任: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非法猎捕或进行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明确施行日期:自2025年5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在实施期间,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法规、政策,以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相关文件: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规定禁猎期的通告 西府告〔2025〕32号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