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西府告〔202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现将拟征收(收回)土地和补偿方案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选址于阳西县儒洞镇镇区儒洞河边,西起325国道人民路,东止于边海桥,项目征收(收回)土地面积1.1437公顷(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目的:因阳西县儒洞联围景观大道(325国道至边海桥段)项目建设需要。
三、自本土地征收(收回)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儒洞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阳西县儒洞联围景观大道(325国道至边海桥段)建设工程影像图.docx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