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公开 > 政府文件 > 县政府办公室函

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西县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西府办函〔2021〕74号

发布日期:2021-04-25 12:04:31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阳西县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阳西县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应对洪涝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我县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阳江市防汛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2.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汛体系。各级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工作,政府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防汛工作。

  3.全民参与、科学应对、广泛宣传。坚持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在政府的指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提升应急管理效率;遵循洪涝灾害的自然规律,科学精准组织防御和调度,注重发挥信息、资源的高效联动效应,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弘扬社会正气。


  

    二、防汛预警


  洪水灾害预警级别按洪水影响程度等划分为四个级别: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

  (一)Ⅳ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布Ⅳ级防汛预警。

  1.洋边河、织河、上洋河、儒洞河等,其中2个流域发生10~2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2.重要山塘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3.千亩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溃堤或已溃堤;

  4.根据气象预报,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因强降雨可能导致局部地区发生山洪地质灾害;

  5.有城镇或低洼地区可能发生严重内涝,并有可能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

  (二)Ⅲ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布Ⅲ级防汛预警。

  1.洋边河、织河、上洋河、儒洞河等,其中2个流域发生20~5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2.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3.万亩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溃堤或已溃堤;

  4.根据气象预报,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因强降雨可能发生较重的山洪地质灾害;

  5.中心城镇可能因强降雨发生较严重的城市内涝,或有城镇可能发生极为严重的内涝,并有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等造成较严重的影响。

  (三)Ⅱ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布Ⅱ级防汛预警。

  1.洋边河、织河、上洋河、儒洞河等,其中2个流域发生50~100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2.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3.保护中心城镇的堤围或万亩以上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有可能溃堤或已溃堤;

  4.根据气象预报,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并可能导致发生严重的山洪地质灾害;

  5.县级城市可能因强降雨发生较严重的城市内涝,有中心城镇可能因强降雨发生极为严重的城市内涝,并有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和地下场所等产生严重的影响。

  (四)Ⅰ级预警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发布Ⅰ级防汛预警。

  1.洋边河、织河、上洋河、儒洞河等,其中2个流域发生100年一遇及以上洪水;

  2.中型和重点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垮坝或已垮坝;

  3.保护县城的堤围或5万亩以上堤围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溃堤或已决堤。

  4.根据气象预报,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将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并可能引发极为严重的山洪地质灾害。

  5.县级城市可能因强降雨发生极为严重的城市内涝,并可能对公共交通、居民住所、供水供电和地下场所等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

  

三、应急响应

  按照洪涝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响应。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启动Ⅳ、Ⅲ、Ⅱ、Ⅰ级应急响应。Ⅱ、Ⅲ、Ⅳ级应急响应由县三防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视情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县三防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专家会商研判,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

  (一)Ⅳ级响应方案

  1.县三防办公室加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密切关注洪涝灾害动向,发出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县三防指挥部组织水务、气象等技术人员会商汛情,提出应对措施。

  2.县领导根据县三防指挥部的报告,关注洪涝灾害动向。

  3.县水务局通知各镇加强对水利设施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工程抢险物料的准备;协助进行防汛调度,提供防洪工程抢险技术支撑;对有防汛任务的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科学调度,加强监控和防护。县气象局及时发布暴雨信息,及时报告降雨情况和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并及时报告。电视台、电台适时播报洪涝灾害消息以及防御指引。县农业农村局指导群众对成熟农作物进行收割,对未成熟农作物采取保护措施。其它三防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发出防御通知,布置防汛工作。

  (二)Ⅲ级响应方案

  1.县三防办公室加强值班,并有指挥部领导带班。密切关注洪涝灾害状况及雨情潮汛;召开防汛会商会;向成员单位和各镇下发防汛通知;检查防汛措施落实。县三防办公室收集整理水雨情、险情、灾情,及时报告。

  2.常务副指挥组织召开全县防汛会商会,全面部署防汛工作。检查水库、海堤、涵闸等重要设施防御措施落实情况。

  3.县水务局协助进行防汛调度,提供防汛工程抢险技术指导;派出技术指导小组协助各镇抗洪抢险;加强对县属和重点工程的监控、防护和调度;及时掌握重点防汛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并向县三防指挥部报告。县气象局加强对暴雨预警预报,每6小时报告一次降雨情况,每12小时报送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电视台、电台逐渐增加播报洪涝灾害最新消息以及防御指引的频率。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做好城区公共场所设施的加固工作。县教育局发出有关区域停课通知。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有关区域的停航停运通知。各镇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危房五保人员百分百转移、低洼地带等危险区域人员百分百转移到安全地带,严格落实防御措施,小流域洪水高危区、山区地质灾害高危区、山区旅游度假区和低洼地带四个区域人员百分之百转移到安全地带等应急措施,共同做好防汛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成员单位分别派出工作组到各镇督导;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检查防御措施落实,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应急抢险队伍,随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Ⅱ级响应方案

  1.指挥或常务副指挥坐镇县三防指挥部,并实行指挥或常务副指挥带班制度;组织召开会商会和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会议;检查各镇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和行政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

  2.成立县四套班子领导为带队领导,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机关等单位领导为防汛督导组组长,其他有关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为组员的防汛督导组,到各镇第一线,督导防汛措施的落实。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武警阳西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气象局等单位派一名领导参加县三防指挥部的联席会议和联合值守,立足本职,为领导出谋划策,协调防汛工作。县机关事务处做好防汛应急后勤保障工作。县府办根据防汛工作需要,协助县三防指挥部做好防汛相关工作。

  3.各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到一线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县委宣传部协调县级新闻单位及时播报有关暴雨洪水警报、播报县三防指挥部的汛情通报和有关防汛部署。电视台、电台收到发布的Ⅱ级应急响应后即时向公众播发。县水务局协助进行防汛调度,提供防汛工程抢险技术指导;派出技术指导小组协助当地抗洪抢险;加强对县属和重点工程的监控、防护和调度;及时掌握重点防汛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督促供水部门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县气象局每3小时报告一次降雨情况和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县文广旅体局关闭旅游场所;各镇和相关单位组织危房住户的人员、低洼地带人员全部转移,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供电部门检查供电设施、并集中抢险队伍,全力保障供电;通信部门全力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县教育局发出有关区域中小学停课通知;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有关区域的停航停运通知。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四)Ⅰ级响应方案

  1.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坐镇三防指挥部指挥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防汛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县政府发布紧急动员令;县委、县政府发出紧急通知;参照市的做法,启动Ⅰ级响应后,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全文播报、刊登防汛动员令;检查督导各地防汛措施落实。

  2.县防汛督导组继续检查督导各镇防汛措施的落实。有关成员单位继续抽调人员驻应急值守,立足本职,为领导出谋划策,协调防汛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在会商室听取各镇主要领导工作汇报和县防汛督导组开展督导情况汇报。县机关事务处做好防汛应急后勤保障工作。县府办根据防汛工作需要,协助县三防指挥部做好防汛相关工作。

  3.各级党政机关及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到一线检查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县委宣传部协调县级新闻单位及时播发有关暴雨洪水警报、播发的汛情通报和有关防汛部署。电视台、电台收到县政府发布的Ⅰ级应急响应或紧急防汛令后即时向公众播发。县水务局协助进行防汛调度,提供防汛工程抢险技术指导;派出技术指导小组协助当地抗洪抢险;加强对直属和重点工程的监控、防护和调度;及时掌握重点防汛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县气象局每3小时报告一次降雨情况和天气预报,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天气加密预报。有关区域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停课,渡口停航,陆地车辆(除抢险和指挥车辆外)停止行驶,商场停止营业,建筑工地停工,旅游景点停止开放。严格落实Ⅰ级响应的各项工作;抢险队伍、人员、物资全部到位;重点水利工程专人看守,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都要在岗;通信、供电应急抢险队伍待命;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抢救准备工作;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抢险应急的车辆、船及其它交通工具的准备工作。其它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检查本行业、本部门防汛措施的落实,防汛应急抢险队伍随时深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四、不同类型灾害的基本应急响应措施


  (一)江河洪水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批准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部队、民兵预备役和公安干警参加重要堤段、重点水利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江河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调度运用防汛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实施泄洪区调度运用时,根据洪水调度方案,做好泄洪区人员转移及江河下游船舶的安全防范、安置,分洪设施的启用和无闸分洪口爆破准备。当江河水情达到洪水调度方案规定的条件时,按照启用程序和管理权限实施泄洪。

  4.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由县政府宣布进行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二)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三防指挥机构负责,各镇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气象、发改、水务等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监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三防指挥机构、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并及时通知相关乡镇或村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驻地部队、公安部门和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三防指挥机构应组织各镇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气象、发改、水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及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三防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三)洪涝灾害

  出现洪涝灾害时,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要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在江河防汛形势紧张时,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汛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压力。


  

  (四)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人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向下游发出警报。发生江海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小(一)型以上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扩大,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县三防指挥部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县水务局组织专家赶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五、应急响应行动

  县三防指挥部或县政府启动防汛应急响应后,县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三防指挥部日常工作。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督查、反馈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全县洪涝灾害救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核查灾情,协助发布灾情信息,及时向县三防指挥部提供灾情报告。组织协调救灾物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工作。承担突发性地质灾害现场处置与救援协调保障工作。

  (二)县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监督管理,通知各镇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检查、巡查,督促各镇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防汛工作。为全县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对有防汛任务的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科学调度,加强监控和防护。督促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监督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水利工程运行情况,承担水利工程拦截洪水、泄洪、排涝等调度工作。指挥水利工程抢险队伍进行防汛抢险。督促做好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三)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驻地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开展针对性抢险救灾训练,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三防指挥部的要求、命令和指示,组织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

  (四)武警阳西中队:承担固定目标执勤,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五)县消防救援大队:及时处置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六)县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和配合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警报工作。对灾害性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向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为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七)县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县防汛救灾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救灾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做好来访媒体对接工作。

  (八)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审核防灾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协调保障灾区粮食供应和救灾物资供应。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和调控,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由县政府上报市政府决定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九)县教育局:根据预警信号,及时做好技工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停课工作,并负责危险区域师生的安全转移。

  (十)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县辖相关企业等单位的防汛和救灾工作。及时组织调配有关防汛抢险物资和汛情影响区内的工矿企业人员转移。

  (十一)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秩序,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撤离或转移。打击偷窃、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分子。必要时加强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队伍、车辆的优先通行。加强110报警服务台的接警工作,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确保社会稳定。

  (十二)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特困供养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

  (十三)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防汛救灾资金,及时下拨国家、省、市、县级防汛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

  (十四)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因暴雨洪水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是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和预警预报,协助抢险救灾及转移与安置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内人员,督促矿山企业做好防汛工作以及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林业受灾信息。负责林业防汛和灾后救灾复产的技术指导。负责林业救灾物资储备、调剂、供应和管理工作。

  (十五)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随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负责灾后水源污染情况调查,做好有毒、有害危险废物及水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工作。

  (十六)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建筑工地及住宅小区做好防汛工作。组织协调灾区应急供气及抢险工作。督促指导灾区组织危房排查和建筑工棚人员转移撤离。

  (十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制定、实施防汛救灾交通保障预案,组织协调做好防汛物资和人员、物资及设备的交通运输工作,抢修水毁道路、桥梁等相关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

  (十八)县公路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制定、实施防汛救灾交通保障预案,抢修水毁道路、桥梁等相关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

  (十九)县农业农村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指导农业救灾复产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负责农业救灾物资储备、调剂、供应和管理工作。

  (二十)县文广旅体局:督促指导旅游景区适时关闭;限制旅游团队进入受灾地区和路段;配合当地政府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撤离。

  (二十一)县卫健局:负责组织灾区救灾医疗队伍和灾区的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二十二)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加强对城市内市政工作、排水管网、绿化树木、路灯、广告牌的检查加固,负责灾后市容及环境卫生工作。

  (二十三)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向群众宣传防治洪涝灾害救灾知识,及时报道灾害性天气警报、预报和防治洪涝灾害救灾信息,动员广大群众做好防治洪涝灾害救灾工作。发生重大灾情时,组织电台与电视台采访,向社会各界宣传报道防治洪涝灾害救灾实况。

  (二十四)阳西供电局:负责保障所辖电力设施的防汛安全工作,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抢险工作。保障防汛抢险及排洪设施的用电需要。

  (二十五)阳江阳西海事处:了解掌握所辖船舶的动态,检查督促船舶、有关船舶单位和码头做好防汛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协调辖区水上抢险救助行动。

  (二十六)中国移动阳西分公司、中国电信阳西分公司、中国联通阳西分公司:负责保障辖区公共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送公众天气、紧急预警短信。根据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通信运营部门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当发生洪水灾害时,通信管理部门应启动通信保障预案,组织有关通信运营企业提供抗洪抢险救灾通信保障,必要时调度或架设应急通信设备,确保通信畅通。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险情后,工程技术人员应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属地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船只、机械等搜救抢险设备由海上救助、部队、公安、交通运输、水务、自然资源、农村农业等相关行业部门保障。

  (三)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重点防汛地区要组建相应应急抢险专业队伍。部队、武警、消防、公安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是防汛抢险的重要力量,随时投入防汛抢险。

  (四)交通运输保障

  由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运输企业等按照预案要求,提供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对救灾船舶应及时调配,对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应给予优先通行,协助当地政府落实渡口、码头的安全,并负责河道畅通。海事部门负责做好海上救助工作,视情况做好航道临时封航的监管工作,维护好海上交通秩序。动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时,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部队开进途中的交通保障。

  (五)医疗防疫保障

  由各级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指导灾区开展防疫消毒、伤病员救治等工作。

  (六)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制定防汛抢险应急状态下维护治安秩序预案,保障重灾区、抢险工地和重点防汛工程的治安安全,保障疏散人员的安全。

  (七)物资保障

  1.发改部门根据国家防汛物资储备有关规定,储备相应的抢险救灾物资。

  2.各有防灾减灾任务的工程管理单位按规定储备防汛物资。

  (八)供电保障

  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负责提供防汛抢险救灾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九)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每年预留一定的防汛专项资金,保证防汛应急需要,并监督资金使用。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紧急避难场所应急制度,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七、应急结束


  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县三防指挥部根据降雨情况和水情实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Ⅱ、Ⅲ、Ⅳ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县三防指挥部宣布,Ⅰ级应急响应结束由县三防指挥部报请县政府批准并宣布结束。

  八、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三防指挥部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镇三防指挥机构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级相应的应急预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挥机构备案。县有关部门和三防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结合实际,编制本预案的实施方案,并报县三防指挥部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9年制订的《阳西县防洪应急预案》自即日起废止。


  相关文件:阳西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阳西县防汛应急预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