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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阳西县乡村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0-12 15:57:03   来源:阳西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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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村建设项目,高效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我县印发《阳西县乡村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西府〔2019〕27号)将于2024年12月到期。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村建设项目,简化程序、推动项目高效实用、快速建设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乡村建设项目从申报到建设工作流程,高效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指导意见》。

  二、政策依据

  1.《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农经〔2021〕146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方案(试行)〉〈广东省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农农〔2023〕142号)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9个方面:指导思想、总体要求、适用范围、项目入库、项目报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资金管理、解释单位和有效期。

  (一)指导思想。明确了文件出台的主要思想,目的是加快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简化程序、高效实用、规范乡村建设项目从申报到建设工作流程。

  (二)总体要求。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二是突出群众主体;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四是坚持实用耐用。

  (三)适用范围。明确文件的适用范围,乡村建设项目主要是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按照编制的乡村规划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乡村产业发展、乡村绿美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以及其他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相关的建设项目。

  (四)项目入库。明确项目入库基本流程,原则上按行政村申报、镇审核、行业部门评审、联合论证、县政府审定的程序,确定各镇入库储备项目清单和资金额度入库项目,每季度向社会公告。县“百千万工程”指挥部确定的项目库或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项目报批。主要分两个阶段,一是项目酝酿。二是项目申报,由自然村申报、镇政府审批。同时,要建立健全自然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

  (六)项目实施。主要有项目设计、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立项、环评、项目发包、工程履约金、合同的签订等环节,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村民决策和建设主体作用。

  (七)工程质量监督。乡村建设项目实施,建立县级监督指导、镇建设管理、村级主体实施的分级负责机制。

  (八)资金管理。明确了资金范围、资金统筹方式、工程结算、资产管理、项目资金拨付及资金拨付所需资料;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禁止使用领域。激励行政村做好乡村建设。

  (九)解释单位和有效期。《指导意见》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本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西府〔2019〕27号)同时废止。

  四、其他说明

  之前本县有关规定与本指导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指导意见为准。对于在本指导意见生效前已审批的乡村建设项目,已完成的程序及相关资料继续有效,尚未完成的流程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在有效期内,如上级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以上级最新规定为准,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进行修订或废止。


  相关文件: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乡村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西府〔202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