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阳西县城市绿化认种认养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绿化活动,规范我县城市绿化认种认养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绿化建设与管理,促进我县城市绿化认种认养活动持续健康发展,2018年,县政府出台了《阳西县城市绿化认种认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一直沿用至今,提高了全民绿化意识,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考虑到该《办法》有效期将届满,我局牵头组织对《办法》实施延期。
二、制定依据
1.《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2.《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3.《阳江市义务植树认种认养工作方案》
三、主要修改内容
1.第一条中新增制定依据《阳江市义务植树认种认养工作方案》(阳部规〔2019〕19号);
2.根据《中共阳西县委办公室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西办发〔2019〕27号)的有关规定,县城管综合执法局的管辖区域范围是县城建成区,将第二条中规划区更改为建成区;
3.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现单位名称进行修改,《办法》中阳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更名为阳西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四、主要内容解读
《办法》共有十七条,其中第一条是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第二条是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第三条是城市绿化认种认养的释义;第四条明确了城市绿化认种认养的主管部门;第五条至第八条明确了城市绿化认养方式及认养者和代养者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至第十五条是城市绿化认种认养的管理措施;第十六条是管理办法主管部门解释权;第十七条是管理办法的有效期。
相关文件: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阳西县城市绿化认种认养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西府〔2023〕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