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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阳西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16 15:33:28   来源: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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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必要性

  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二、制定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20〕72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函〔2022〕9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制定目标

  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首先对我县辖区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局直接开展统一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国有林区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县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

  四、制定原则

  坚持资源公有。坚持自然资源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

  坚持物权法定。依法依规确定自然资源的物权种类和权利内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和行使代表。

  坚持统筹兼顾。在新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格局基础上,与相关改革做好衔接。

  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机融合。

  坚持发展和保护相统一。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新空间格局。

  坚持平稳推进。先易后难,有序推进,最终实现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

  五、征求意见情况

  《阳西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8月8日完成了起草工作, 按照文件起草程序,通过书面发函征求各镇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各镇人民政府及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县统计局等15个单位均回复:无意见。

  综合上述意见建议,我局对《阳西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最终形成了《阳西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送审稿)》。


  相关文件: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府函〔202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