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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0 10:47:10   来源: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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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6〕233号)文件精神,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拟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项目内容

  1. 服务面积:1.5万亩。

  2. 项目资金:150万元。

  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不少于1.5万亩;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的粮食作物单产高于当地平均单产水平。

  二、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供销合作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超过50%;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等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社,同步报送电子版资料。

  2. 遴选:我社结合申报材料开展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单位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负主体责任,材料弄虚作假的,须承担相应法律及相关责任。

  3. 公示:我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择优认定项目实施主体,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 报送地址: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广东省阳西县永安一街10号);联系人:谢克达;联系电话:5880129。  

  附件.docx

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