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6〕233号)文件精神,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拟开展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一、项目内容
1. 服务面积:1.5万亩。
2. 项目资金:150万元。
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面积不少于1.5万亩;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的粮食作物单产高于当地平均单产水平。
二、申报条件
项目实施主体为供销合作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销合作社持股比例超过50%;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或能调配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5.能够接受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部门等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我社,同步报送电子版资料。
2. 遴选:我社结合申报材料开展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单位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负主体责任,材料弄虚作假的,须承担相应法律及相关责任。
3. 公示:我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择优认定项目实施主体,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2. 报送地址: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广东省阳西县永安一街10号);联系人:谢克达;联系电话:5880129。
阳西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6年9月20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