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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阳西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210072916000/2024-00048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西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6-14
名称: 人民调解化纠纷 成功搭桥促和谐——新墟镇“老玛”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纠纷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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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化纠纷 成功搭桥促和谐——新墟镇“老玛”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纠纷案

发布日期:2024-06-14  浏览次数:-

  2024年5月16日,阳西县新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新墟镇田安村委会新塘村经济合作社与承包人吴某某搭建桥梁,促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成功化解了一起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纠纷。5月27日,田安村委会新塘村村民代表向新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赠送锦旗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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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新墟镇田安村委会新塘村村长向新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新塘村经济合作社与吴某某于2022年因承包山地的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对补偿款分配问题争议较大,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为尽快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新塘村经济合作社经村民集体决定,提出了新的协商方案,并向新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开展调解,帮助化解纠纷。

  新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立即安排“老玛”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在调解中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方式,坚持不懈给双方做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劝解,让双方互换角度看问题、站立场,最终双方互相作出了妥协与让步,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新塘村村长当即退还了吴某某10.5万元的山地承包租赁款,双方解除之前签订的山地承包合同,案涉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款自然归属新塘村经济合作社所有。这场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纠纷“拉锯战”到此成功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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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新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老玛”个人品牌调解室的影响力,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就地化解,做到因案施策,及时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