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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阳江市阳西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21MB2C94734F/2025-00040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西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4-23
名称: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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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23  浏览次数:-

  根据阳江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精神,我局现组织开展2025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养殖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场址不得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动物防疫等手续完备;具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养殖备案登记证明,养殖档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二)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须为设计年出栏生猪 1 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或是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

  (三)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须为年出栏5000-9999 头(以检疫证明数据为准)或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以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数据为准)的规模养殖场,或是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生猪)、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生猪)。

  (四)确定为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养殖场要每月及时准确报送存栏、出栏等生猪生产信息,并按照要求配合开展产能调控工作,同时依法优先享受相关生猪生产支持政策。

  (五)已评选为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养殖场,不需要再次申报。已评选为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养殖场,不需要再次申报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如符合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的要求,可申请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二、组织申报

  以养殖场自愿申报为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认真填报《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请表》(见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5年4月30日前报阳西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联系人:谭思柔,联系电话:0662-5520986)。

  三、其它事项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来电来信反映,联系地址:阳西县城三区福祥二街14号(阳西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联系电话:0662-5520986。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24日至4月30日止,共7天。

       附件:《国家级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请表》.docx

阳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