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 2024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的精神,我局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养殖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场址不得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用地、生态环境保护、动物 防疫等手续完备;具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养殖备案登记证明,养 殖档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二)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须为设计年出栏生猪 1 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或是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
(三)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须为年出栏 5000-9999 头(以 检疫证明数据为准)或能繁母猪存栏 300 头以上(以农业农村部 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数据为准)的规模养殖场,或是广东省 现代化美丽牧场(生猪)、省级以上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生 猪)。
(四)确定为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养殖场要每月及时准确报 送存栏、出栏等生猪生产信息,并按照要求配合开展产能调控工作,同时依法优先享受相关生猪生产支持政策。
(五)已评选为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养殖场,不需要 再次申报。已评选为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养殖场,不需要再次申报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如符合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的要求,可申请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
二、组织申报
以养殖场自愿申报为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认真填报《国家级/ 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请表》(见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24年1月4日前报阳西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股(联系人:王李挽,联系电话:0662-5520986)。
三、其它事项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来电来信反映,联系地址:阳西县城三区福祥二街14号(阳西县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股),联系电话:0662-5520986。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止,共6天。
阳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