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和培育具备农业情怀、持续发展性高、防风险能力强的现代农业经营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助力“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我县结合实际,现开展阳西县2023年“十佳新农人”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
新农人是指引领农业农村领域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产品新媒体营销等领域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二、评选对象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二)积极投身农村经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在推动乡村振兴、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和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等方面业绩突出。
(三)不同主体须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1.具备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领办人或理事、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创办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主(负责人)资格。
2.农产品新媒体营销达人具备设立农产品营销中心或设立农产品营销直播工作室;利用新媒体营销农产品经历达2年以上,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除了上述主体外,其它取得特别优秀业绩且具有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亦可申报。
三、评审主体和标准
(一)评审主体。“十佳新农人”评选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标准。(见附件2《“十佳新农人”评审标准》)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方式。“十佳新农人”评选采用集中申报、集中评审的方式。
(二)评选时间。本次评选申报时间为9月9日至9月13日(仅限工作日),各镇人民政府将申报材料(以PDF电子版格式)统一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审核和汇总。(联系人:卢家来,联系电话:0662—5550298,联系邮箱:yxxnyj@163.com)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
2.新农人个人事迹介绍(2000字以内);
3.《申报表》内容相对应的辅助证明材料;
4.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评审程序
(一)申报受理及审核
根据评选通知,申报人自愿填写申报表和提供相应辅助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同意后,按属地原则提交申报材料至各镇人民政府受理及审核。
(二)综合考核
1.组建评审小组。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具体组织,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农业领域专家等群体中邀请代表,组成“十佳新农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遵循回避原则。
2.材料评审。由评审小组按照《“十佳新农人”评审标准》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分。
3.现场考察。由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查阅相关资料并打分。现场考察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1)申报的评选材料发现有虚假信息内容。
(2)申报人或申报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主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人民银行征信有贷款逾期未结清。
(3)申报人或申报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主体)有违规经营被查处的情况。
(4)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为。
4.线上投票
采取网络平台线上投票方式进行评价,由评审小组在适当范围内进行。
经综合汇总,按照成绩高低择优评选出10名候选对象。
(三)结果公示
10名候选对象名单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由主办方负责调查核实并处理;经调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候选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后,拟定为推荐对象。
(四)审定公布
由县乡村振兴局授予推荐对象“十佳新农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