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粤环办函〔2024〕10号)精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我局代县政府草拟了《阳江市阳西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保障《规划》合法性、合理性,现将《阳江市阳西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示,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5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并反馈我局。
一、公示的具体内容
《阳江市阳西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件、走访、电话等方式与承办单位联系,提出对《阳江市阳西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的规定,根据创建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该《规划》需要在5月20日前完成征求意见相关工作,因情况紧急,需要将公式期限30天改为5天。)
四、联系方式
承办单位: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
地址:阳西县城三区福祥一街一巷2号
联系人:巫兆燕
电话:0662-5528211
传真:0662-5529296
邮箱:yx5553423@163.com
附件:阳江市阳西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5年).pdf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