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市监撤登听告字〔2025〕1号
阳江晓赫鸥商贸有限公司等138户经营主体:
经本局查明,阳江晓赫鸥商贸有限公司等138户经营主体(以下简称“你单位”,名单见附件)在办理设立登记过程中,通过虚构住所的手段骗取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等材料予以证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单位(名单见附件)设立登记。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六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现通过发布公告方式告知你单位。自本告知书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亦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662-5553345
联系地址:阳江市阳西县城十四区兴盛八街1号
附件:拟撤销阳江晓赫鸥商贸有限公司等138户经营主体名单.pdf
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