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应行政处罚相对人申请,本单位决定举行阳西县妍妍瑜伽工作室(经营者:陈良妍)涉嫌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一案行政执法案件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00。
二、听证地点:阳西县兴盛八街一号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听证室。
三、案由:不服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市监撤告字〔2023〕83001-1号《撤销设立登记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
四、听证会注意事项
1.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3年5月15日前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旁听申请。申请书应包括旁听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同时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旁听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旁听,听证会期间注意维护会场纪律,听证会全程佩戴口罩。
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