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内强降雨、
雷暴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频发,
在河道、海滨游玩
或参与涉水项目时,
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强化安全意识、
明确行为边界,
是守护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二十二条 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
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安全的河段,应当限定航速。限定航速的标志,由交通主管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定后设置。
这些规定和我们的日常活动有什么关系呢?
比如有人在河道内违规搭建鱼塘、堆放杂物,或种植高大树木,看似“小事”,实则可能在汛期堵塞河道,导致洪水无法顺畅宣泄,加剧周边洪涝风险。法律之所以严格规范,正是为了守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底线。
如果因为个人疏忽导致自己或他人受伤,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比如有人无视“禁止游泳”警示,在未开发河段野泳时溺水,救援人员冒险施救受伤,此时野泳者因自身过错,可能需承担医疗费等赔偿责任。任何户外活动都不是“个人私事”,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汛期若执意闯入警戒区域,会面临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哪些行为算“冲闯警戒区域”?
例如洪水来临时,无视“禁止通行”标识强行通过漫水桥,或阻碍救援车辆通行,这些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还可能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罚。法律的“红线”,也是保护我们的“安全线”。

全国已进入汛期
请大家避免在低洼地带、河道周边
长时间停留
外出劳作、涉水游玩期间
要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
如遇险情务必保持冷静
以下安全提示请查收!

无论是遵守防洪法不破坏河道行洪能力,还是按民法典对自身行为负责,或是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约束危险举动,本质上都是为了守护我们的安全。
愿每一次出行都能平安归来。
来源:新华社、国家法律法规库、中国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