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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阳西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21785778196P/2025-00020 分类:
发布机构: 阳江市阳西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2-20
名称: 阳西县金龙鱼金厨(广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9 ·2”一般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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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金龙鱼金厨(广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9 ·2”一般触电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20  浏览次数:-


2023年9月2日,阳西县政府对《阳西县金龙鱼金厨(广  )调味食品有限公司“9 ·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以下  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  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  通知》(安委办〔2021〕4 号)和《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的规定,县安委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评估组《关于成立阳西县金龙鱼金厨(广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9 ·2”一般触电事故评估组的通知》(西安办〔2024〕 122 )(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概况

评估人员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责任追 究及整改措施要求梳理出评估清单。评估组不仅听取和查看了事 故监管单位及各镇政府的汇报,也查阅了金龙鱼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有关资料,向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发生后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进一步完善了评估工作。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均能依据县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单位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 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一)约谈情况

为深刻吸取阳西县金龙鱼金厨(广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9 ·2”一般触电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按照《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西县金龙鱼金厨(广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9 · 2” 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的要求,县安委办于2024年6月24日对阳 西高新区管委会、阳江市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及金龙鱼金厨 (广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阳西高新区管委会、阳江市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金龙鱼金厨(广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事故的发生作了深刻的检讨,并对今后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和防范事故发生做了表态发言。

(二)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上海本优机械有限公司。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上海本优机械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400000元的行政处罚,该罚款已全部缴纳完毕。

(三)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1. 孙某,上海本优机械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阳西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 项的规定,对上海本优机械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孙某处人民币72740元罚款,该罚款已全部缴纳完毕。

2. 王某,上海本优机械有限公司金龙鱼金厨(广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酱油后工序(一期)系统项目负责人。阳西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上海本优机械有限公司金龙鱼金厨(广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酱油后工序(一期)系统项目负责人王某处人民币15000元罚款,该罚款已全部缴纳完毕。

3. 李某,上海本优机械有限公司金龙鱼金厨(广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酱油后工序(一期)系统项目施工总监。阳西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 定,对上海本优机械有限公司金龙鱼金厨(广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酱油后工序(  )系统项目施工总监李某处人民币 35338.61元罚款,该罚款已全部缴纳完毕。

4. 黄某,上海本优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阳西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上海本优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黄博处人民币12000元罚款,该罚款已全部缴纳完毕。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阳西县应急管理局以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的责任,在每次党委扩大会议上认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金龙鱼金厨(广东)调味品有限公司“9 · 2” 般触电事故召开多次分析研究会议,以县安委办的名义印发了《阳西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强化乡村振兴在建项目安全防范工作的提醒函》 (西安办函〔2024〕36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领域 安全工作,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监管的提醒函》(西安办函〔2024〕59)两份提醒函。文件均要求各镇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深入开展针对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挖掘机作业、临近高压线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临边临崖作业以及临时用电作业等的安全检查。同时,为严防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县应急管理局针对工贸行业企业印发了《阳西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第四季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西应急函〔2024〕89 号)。

    文件要求各镇政府、阳西高新区强化对各在建、改建、扩建、维修及设备安装企业的承包工程管理督促工作,严禁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包给个人。强化对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十不吊”原则和高处作业的“五个必须”规定。在设备安装和机械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断电措施,悬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并设置专人进行监护。严禁不具备机械操作资质的人员上岗作业,或允许其他无关人员擅自操作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二)各镇政府、各相关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各镇应急办开展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重点针对使用闸刀开关、采用不符合标准的花线、缺少漏电保护装置以及电箱底 板违规使用木板等安全隐患进行责令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县住建局加强对乡村振兴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特别针对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挖掘作业、建筑工程拆除作业、临近高压线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以及临时用电作业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 

3.阳西高新区管委会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并采取了有力措施来加强企业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指派专人督促落实整改,做到隐患排查无死角,整改落实无后患。

4.阳江市中阳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仅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还实施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且组织开展了相应的演练。此外,公司还对园区内的企业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

5.金龙鱼金厨(广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专门安排一位安全总监和一名专职 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用电安全,严格审核承包资质,严格要求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加大安全监督管理力度。

四、存在问题

通过开展评估,评估组人员认为相关监管单位和企业已基本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有个别镇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时,出现监管不细致,检查台账不完善等问题。而对于一些外地企业在阳西县施工期间发生的事故,则出现事故调查尚未完成,施工单位已完工撤走的情况,导致后续难以处罚和难以评估。

(一)相关监管单位监管职责有待加强。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未对发生的事故进行“举一反三”,未按照“三管三必须” 的要求督促指导各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未对乡村振兴项目开  展安全监督检查,未建立相应安全生产台账。县住建局未对本局审批的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管,对不属于本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监管少。

(二)各镇监管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镇农办、建办没有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工作人员缺乏识别安全风险的能力,对于管理乡村振兴施工项目的安全职责认识不清。在检查过程中,难以识别和发现安全隐患,难以分析和监测安全风险点,未能有效指导和监督施工企业落实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未能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的责任。

五、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强乡村振兴建设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镇政府要从事故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属地的监管责任,把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安 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乡村振兴建设安全纳入治本攻坚三 年行动的重点工作范畴,特别针对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挖掘机 作业、临近高压线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临边临崖作业以及 临时用电作业等高风险环节进行全面安全排查与整治,并形成检查台账

(二)加强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五带头”

全县在建、改建、扩建的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各镇政府和县住建部门要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五带”要求(带头研究组织开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组织对动火、高处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

(三)督促企业施工现场做到“五个必须”和“十不吊”

各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施工现场的监管,督促企业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严格遵守“五个必须”的安全要求,起重吊装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电工作业严格遵循“十不准”原则等,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操作行为,要依法立案处罚。同时,要严密防范坍塌倾覆、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以及机械伤害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