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2日,阳西县政府对《阳西县程村镇"3.12”压路机侧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根据《国务院安委合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的规定,县安委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了评估组《关于成立阳西县程村镇"3.12”压路机侧翻一般事故评估组的通知》(西安办〔2024〕63号)(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概况。
评估人员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要求梳理出评估清单。评估组听取和查看事故监管单位、各镇政府和县住建局的汇报,也查看了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有关资料,向相关人员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善了评估工作。
二、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均能依据县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各单位均能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章立制,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各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一)约谈情况。
为深刻吸取阳西县程村镇“3.12”压路机侧翻一般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按照《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西县程村镇“3.12”压路机侧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的要求,县安委办于2023年6月28日对程村镇人民政府和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约谈,程村镇人民政府安全负责人和江苏兴业环境集团程村乡村振兴“中国蚝乡”一段项目主要负责人分别对事故的发生作了深刻检讨,并对今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发生作了表态发言。
(二)单位行政处罚情况。
1、阳江市共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阳江市共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出人民币300000元的行政处罚,已完成缴款。
(三)对单位的处理。
1、广东信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对广东信立工程项目有限公司在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分,总共记11分。
(四)人员行政处罚情况。
1. 曾某某。阳江市共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阳江市共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曾某某处人民币27200元。已完成缴款。
2. 胡某某。阳江市共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阳西县“中国蚝乡”乡村振兴示范带程村段一期建设项目负责人,程村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阳江市共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阳西县“中国蚝乡”乡村振兴示范带程村段一期建设项目负责人处人民币3200元。已完成缴款。
3. 郑某某,阳江市共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阳西县“中国蚝乡”乡村振兴示范带程村段一期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程村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对阳江市共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郑某某处人民币了3200元,已完成缴款.
(五)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个人处理情况。
1李某某,广东信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西分公司负责人,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李某某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进行了约谈。
2罗某某,广东信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阳西分公司阳西县“中国牦乡"乡村村振兴示范带程村段一期建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阳西县房和城市建设局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对罗某某在施工期间质量全管理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分,总共记13分.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各镇农办、城乡建设办开展乡村振兴在建项目开展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危险作业现场管理。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乡村振兴在建项目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挖掘作业、建筑工程拆除、临近高压线、危险场所动火、临时用电作业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三)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加强项目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把分包项目纳入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巡查,施工现场危险性大的作业点要派人现场指挥,加强机械设备检查维修,督促施工现场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四)阳江市共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自从2023年3月12日发生阳县程村镇“3.12”压路机侧翻一般事故后,与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取消了合作关系,2023年3月12日至今,阳江市共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没有承接和参与各种生产经营活动。
四、存在问题。
评估组人员通过开展评估,认为相关监管单位和企业基本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有个别镇开展安全检查、监管不细致,检查台账不完善等情况,个别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松散。
(一)儒洞镇、塘口镇监管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镇农办、建办的工作人员不清楚管乡村振兴施工项目也要管安全,在检查中也不知道安全风险点在哪里,查不出隐患,未能指导和监督施工企业要做好哪些安全防范措施,没有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未能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
(二)恒之远(上海)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不完善。在抽查同类行业企业过程中,发现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部分高空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横梁下无装安全平网。二是危险作业未派专人安全管理。三是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不完善,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不足,培训后无考试,应急救援演练次数不足。安全生产自查自改资料中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等情况,未完善管理台账。现已将存在的问题移送给程村镇政府,并要求督促落实整改。
五、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镇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的监管责任,把乡村振兴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乡村振兴建设安全作为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特别加强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挖掘机作业、临近高压践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进行全面安全排查整治,并形成检查台账。
(二)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做好“五带头”。
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各镇政府和县住建部门要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开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组织对动火、高处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按要求落实,发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