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上旬至2020年10月下旬,县委对村“机动式”巡察组对我镇那㙟、新丰村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18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我镇党委作了反馈,指出我镇那㙟、新丰村党组织在基层党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8个问题,细化16个具体问题。溪头镇党委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截至2022年6月30日,我镇已整改完毕14个问题(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11个),正在整改2个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方向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收到村级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镇迅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反馈意见,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抓好16个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同时,在全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上来,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抓整改的高压态势。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该项整改工作落实,我镇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付胜杰任组长,镇委副书记、镇长蔡锦全及党群副书记邹计就、镇纪委书记苏磊、镇组织委员杨东兴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量的统筹。
(三)抓好问题落实。针对县委对村“机动式”巡察组指出我镇那㙟、新丰村党组织存在的16个具体问题,我镇党建办、纪委办、农业农村办、镇财政所等部门多次召开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会议,研究被巡察2个村党组织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挂点村领导及责任部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发现那㙟、新丰村整改工作滞后的问题,第一时间由镇纪委对那㙟村党支部书记罗成税、新丰村党支部书记关崇周开展提醒谈话,进一步压实村级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村“两委”班子建设问题较多,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担当作为
1. 关于“村党总支书记“头雁”作用差,班子凝聚力不强,落实镇中心工作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2条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巡察指出那㙟村原书记领导能力缺乏、村“两委”班子凝聚力不强,“三个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滞后,未能发挥“头雁”作用等问题,镇委、镇政府以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物色了新的合适人选担任那㙟村党支部书记。现任村书记罗成税担任村中一把手以来,能够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带领村“两委”班子开展“三个三”、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渔船整治百日攻坚等工作,切实发挥了头雁作用,工作成效显著提升,得到了广大群众一致拥护和好评。二是针对那㙟村原村书记生活作风的问题,镇党建工作办、镇纪委联合成立调查组,已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了笔录取证。经查,反映原村书记生活作风的问题属实,鉴于其已离职,因此免于批评教育处理,该问题整改完毕。
2.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率低,缺乏主动担当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1条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指出那㙟村、新丰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使用率低的问题,镇党建工作办、镇财政所在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对《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使用办法》进行解读,指导那㙟村、新丰村党组织依法依规提高该项经费的使用率,切实解决“不敢用、不会用、报账难”等问题,实实在在将该笔资金用到实处。经过整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那㙟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现已依法依规报账使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新丰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现已依法依规报账使用。
3.关于“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农村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普遍存在,党性观念淡化”问题的整改情况(1条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指出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镇党建工作办第一时间督促那㙟村、新丰村党支部,对长期外出党员进行跟踪调查,要求所在村党支部书记要教育引导这部分党员积极参加村党组织生活会,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珍惜党员的权利。今后,对经批评教育后拒不履行义务的党员或失联党员,将切实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二)村“两委”换届选举存在不稳定因素
1.关于“个别村“离任”干部较多,历届选举竞争激烈”问题的整改情况(1条已整改完毕,1条正在整改当中)
一是针对新丰村“离任”村干部人数较多,村“两委”换届选举存在不稳定因素的问题。镇党建工作办、民政办密切配合,认真指导新丰村委开展选举工作,顺利地完成了此次村干部选举,选配了2名中专、1名大专、2名本科学历、年轻的村干部担任村“两委”干部,使该村“两委”班子结构更加年轻化、更具有凝聚力、战斗力。二是针对村干部反映购买社保时间短,从2018年起全县统筹开始购买社保至今仅3年时间,存在离任后社保费用缴交等问题。由于村干部工资、社保等待遇是由上级组织、财政等部门统筹解决的,目前相关政策文件尚未出台。我镇将全力做好离任村干部的服务工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难题。该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2.关于“历史遗留纠纷问题长期未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1条正在整改当中)
针对巡察指出那㙟村委会与那㙟一队对该村卖饭岭权属纠纷一直未解决,群众意见较大,现已成历史积案的问题。针对该历史遗留问题,镇委书记亲自部署、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那㙟村干部、村长召开研讨工作会议,进一步理清权属纠纷问题。2021年10月,县信访局调处办再次到我镇召开“卖饭岭”案件研判工作会议,并到现场进行查看。由于该案件历史久远,情况复杂,具体的解决方案仍在进一步研究,该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三)“三资”管理存在短板,资源资产发包不上平台,资金使用缺乏监管
1.关于“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公开不透明,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2条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一是针对巡察指出那㙟村、新丰村委会财务制度不健全,存在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镇民政办和镇财政所在2021年村换届选举完成后,立即组织全体村“两委”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指导那㙟村、新丰村委会修订完善村财务管理制度,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村财务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产生误餐费用,必须明确误餐标准,明确误餐事由,明确误餐人员,健全完善差旅误餐报销手续等。二是针对那㙟村2020年“630扶贫济困日”收取党员群众代表和企业老板捐款没有做到公开透明的问题,镇挂点领导已于2021年3月26日对那㙟村“两委”干部、村监会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明确廉洁纪律红线,督促村干部、村监会成员今后要对“630扶贫济困日”收取群众代表和企业老板的捐款、村委会收入和开支等进行互相监督,防止出现腐败问题。
2.关于“资源资产发包不上“三资”管理平台,私自转包等苗头性问题不容忽视”问题的整改情况(2条已整改完毕)
一是针对巡察指出新丰村委会在2018年和2019年共有2个超过5000元以上集体资源发包项目,均没有按规定经过镇“三资”管理平台处置问题。镇纪委联合镇农业农村办进行深入核查,发现是新丰村委会干部对“三资”管理规定业务知识掌握理解不够透彻,误认为使用村委会房屋权属出租给中国移动公司建设信号基站对村民有利,没有认识同样属于上“三资”平台的范畴。为此,镇纪委已于2021年3月16日对新丰村委会进行函询处置,并对支部书记作出批评教育,要求其村委会今后要严格遵守“三资”平台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事项。二是针对巡察指出那㙟村原书记不经村“两委”干部会议研究同意,私自同意转包并约定续包那㙟村委会集体生态林合同等问题。镇纪委在发现该问题后第一时间及时予以制止,并立即开展了笔录取证调查。目前,涉及人员已全部接受谈话,该问题已查清。镇纪委已对那朗村原书记以及相关村长违规处置村集体生态林问题进行提醒谈话,该问题整改完毕。
3.关于“资金使用缺乏监管,办公经费、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及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支出没有严格执行审批程序”问题的整改情况(5条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针对巡察指出那㙟、新丰村委会存在资金使用缺乏监管,报账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镇财政所已于2021年4月27日、4月28日组织全镇各村支部书记、报账员召开村委会一级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班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各村支部书记、报账员财务管理相关业务水平,明确规范村中各项开支使用,今后按规定执行村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三、巩固整改成效,不断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镇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整改;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溪头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2-5561372;邮政地址:阳西县溪头镇光明西路1号;电子邮箱:xitougo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