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义科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阳西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
黄义科辞去阳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叶汝现辞去阳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谭洛辞去阳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报阳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有关规定,阳西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
黄义科辞去阳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叶汝现辞去阳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谭洛辞去阳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报阳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