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召开
7月20日,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有关工作报告,审议有关文件,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船回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阳西县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的情况汇报》,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阳西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阳西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阳西县各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何俊玲为阳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任命许彤彤为阳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叶船回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基建、吴臻、吴锐、陈俊华、姚华球出席会议。副县长叶汝现,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阳西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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