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王生
留言日期:
2024-12-05
主题:
阳西县万辉房地产江南庭院/阳江市花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侵害业主合法权益,恳请为广大业主做主
内容:
事实和理由: 1、阳西县万辉房地产江南庭院/阳江市花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违规占用小区业主公共区域建造摩托车/电单车停车棚。 2、阳西县万辉房地产江南庭院/阳江市花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有关规定招标、公示以及征求业主意见,违规引入第三方公司提供电单车充电服务。 3、阳西县万辉房地产江南庭院/阳江市花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利用违规占用小区业主公共区域建造的摩托车/电单车停车棚,违法收取业主停车费。 诉求: 1、依法对阳西县万辉房地产江南庭院/阳江市花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相应的处罚。 2、勒令阳西县万辉房地产江南庭院/阳江市花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公示小区所有收费情况,并退还全部已收取的摩托车/电单车停车费。 3、勒令阳西县万辉房地产江南庭院/阳江市花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永久取消地面摩托车/电单车停车费。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05
答复时间:
2024-12-13
答复单位:
阳江市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关于反映江南庭院涉嫌违规占用小区业主公共区域建行摩托车/电单车停车棚,违法收取业主停车费等问题。我局对市民所反映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现做回复如下:

一、摩托车车棚搭建问题

江南庭院现已装修入住约100多户,二轮摩托车、电动车约110多台,因小区交付初期,业主摩托车全部露天停放、日晒雨淋,物业企业为解决业主摩托车日晒雨淋的问题,特别投入资金为业主们搭建了摩托车遮雨棚。我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就“是否拆除摩托车遮雨棚”一事征求小区业主意见,若多数业主支持拆除,物业企业承诺将会拆除。如拆除该棚后,日后业主需要再搭建,则由业主自行筹款搭建。

二、关于收取停车费用问题

根据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相关约定,二轮摩托车停放收费标准为40元/月(其中含场地费和服务费),因停放的场地为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不取场地费,仅收取10元/月的服务费。业主如对物业服务收费的价格存在争议,请向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三、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问题

在小区交付之前,为响应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提前规划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工作,防范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引发消防安全风险,开发商在小区交楼之前,委托物业企业提前设置专门的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区和充电设备。我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就“是否拆除该电动车充电桩”一事征求小区业主意见,若多数业主支持拆除,物业企业承诺将会拆除。如拆除该充电桩后,日后业主需要再搭建,则由业主自行筹款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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