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江南庭院涉嫌违规占用小区业主公共区域建行摩托车/电单车停车棚,违法收取业主停车费等问题。我局对市民所反映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现做回复如下:
一、摩托车车棚搭建问题
江南庭院现已装修入住约100多户,二轮摩托车、电动车约110多台,因小区交付初期,业主摩托车全部露天停放、日晒雨淋,物业企业为解决业主摩托车日晒雨淋的问题,特别投入资金为业主们搭建了摩托车遮雨棚。我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就“是否拆除摩托车遮雨棚”一事征求小区业主意见,若多数业主支持拆除,物业企业承诺将会拆除。如拆除该棚后,日后业主需要再搭建,则由业主自行筹款搭建。
二、关于收取停车费用问题
根据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相关约定,二轮摩托车停放收费标准为40元/月(其中含场地费和服务费),因停放的场地为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不取场地费,仅收取10元/月的服务费。业主如对物业服务收费的价格存在争议,请向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三、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问题
在小区交付之前,为响应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提前规划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工作,防范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引发消防安全风险,开发商在小区交楼之前,委托物业企业提前设置专门的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区和充电设备。我局已要求物业企业就“是否拆除该电动车充电桩”一事征求小区业主意见,若多数业主支持拆除,物业企业承诺将会拆除。如拆除该充电桩后,日后业主需要再搭建,则由业主自行筹款搭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