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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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留言日期:
2024-09-05
主题:
关于投诉阳西县温泉城物业管理相关问题
内容:
近期,我出阳西县温泉城停车场(靠近D4口)时,管理方要求付费出场,但我发现该停车场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在显著位置悬挂由相关职能部门允许收费等公示信息。根据广东省物价局2007年12月18日以粤价〔2007〕290号文件,第十条 经营者应当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证明,并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一条 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放服务经营场所进出口的显著位置,用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内容、停放服务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免费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但该小区出入口处并没有任何公示,只有收款码,随即本人多次要求管理处出示证明,但管理人员并不能出示允许收费证明或价格标准,且两位值班工作人员其中一位多次对本人进行语言攻击。认为本人给不起钱而不给钱,即便本人多次表示不是钱多少的原因,仍然以此攻击本人。现恳请你部门核实情况,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