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咨询回复如下:
一、我县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已委托各辖区市场监管所(分局)办理(新城、织篢辖区范围除外),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办理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办理,新城区、织篢镇(含蒲牌社区)、塘口镇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到阳西县城兴业路阳西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线下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662-5520535。
我市推行商事主体登记业务线上办理,商事主体也可通过“广东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或“粤商通”APP小程序进行线上申请。
二、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如下: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者提交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台湾地区经营者提交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台湾农民提交农民身份有关证明,包括加入台湾农业组织证明或台湾农民健康保险证明或台湾农民老年津贴证明等。
3、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根据《阳府〔2022〕36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经营范围符合住所申报制的,提交《阳江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和《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登记承诺书》作为经营场所使用材料;不符合住所申报制的,则需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相关材料。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报经批准的或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上述表格可于“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选择“阳西县”,在页面申请材料处下载。
阳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