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热心市民
留言日期:
2024-04-07
主题:
商住楼不动产分割登记
内容:
一栋四层商住楼,一层商铺与上层住宅各自分开为可独立使用空间且不联通,是否可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商业与住宅分层办理不动产登记?首次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07
答复时间:
2024-04-11
答复单位:
阳江市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网友:

留言《商住楼不动产分割登记》(编号:B202404071299)已收悉,经研究,现回复意见如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自建房按幢登记。首次登记需提供: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土地权属证书的提供土地权属来源资料。);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有电子证照数据免提交);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原件);5、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原件);6、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原件);7、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原件);8、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原件);9、房屋地址证明(原件);10、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有其他疑问,请致电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联系电话:5522078。   

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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