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您的反映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道路限速规定及超速处罚标准》规定,高速公路限速一般为110—120km/h;一级公路,如国道、省道等限速为80km/h;城市郊区道路限速为70—80km/h;城市道路限速40—60km/h。新228国道业主单位是阳西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管辖,我局交警大队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G228国道阳西新一中校区附近路段存在安全隐患,将情况函告阳西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网友提到“限速60速度能不能降到40和设置摩托车专用车道”的问题,根据《道路限速规定及超速处罚标准》规定,国道、省道等限速为80km/h,县委、县政府考虑到该路段为学校路段,已将原限速为80km/h降到60km/h,部分标志标线正在完善中,如再降速,可能会影响道路通行效率,需作好研判。至于“设置摩托车专用车道”一事,由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视情况研究是否能实行。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加大对阳西县新国道主干道路的巡逻管控,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该路段畅通、安全、有序。也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