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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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1-09-14
主题:
电梯维修问题
内容:
阳西县温泉城D3幢电梯坏了3个多月,物业一直不修,请住建部门介入处理,让物业尽快维修好电梯,还住户正常的生活秩序。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9-14
答复时间:
2021-09-23
答复单位:
阳江市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来信收悉。一、物业公司表示D3栋一台电梯钢丝绳锈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需停梯进行维修更换。因已过保修期需动用维修资金维修,已出公示和报价,并电话联系业主和上门签名,由于部分业主不配合所以还是停梯。另外一台电梯突发故障,现已维修好并恢复正常使用了;二、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第七十条:“本条例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区域内供排水管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设施、供电线路、煤气(天然气)管道、消防设施、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等设施设备。”有关规定,电梯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符合条件可依法动用维修资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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