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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721007291445W/2017-00030 分类:
发布机构: 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3-15
名称: 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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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5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阳西县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卫计局反映。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5日 

     

  阳西县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阳江市委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阳发〔2016〕6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阳府函〔2016〕154号)的精神,按照《中共阳西县委 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县的实施意见》(西发〔2017〕3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建设卫生强县和加快阳西振兴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完善体系、优化格局、补齐短板、加快发展”的思路。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促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投入,深化医改,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较弱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我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努力建设卫生强县,打造健康阳西。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本行动计划,填平补齐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硬件和软件上的差距,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18年底,构建成县、镇、村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互补,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水平,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规划,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医疗行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1.加快医疗卫生重点项目规划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挖掘医院自身潜力,多方筹集资金, 2018年底前,完成县人民医院新住院楼建设、县第二人民医院(儒洞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扩建)建设和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迁建。县妇幼保健院迁建后,织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到县妇幼保健院原址。2017年底前,完成县中医院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停车场建设。2017—2018年,完成程村、溪头、上洋等尚未达标的镇卫生院的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县精神病医院的升级改造建设,按二级精神病医院的标准对医院进行扩建,建成集治疗、康复、疗养于一体的精神病康复中心,争取达到二级精神病医院标准。 

  2.健全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加大财政投入,按县级120急救指挥中心标准配备足额的人员编制,提供专项办公经费和设备设施建设资金,调剂独立的办公场所,到2018年底,建立功能完善、指挥有力、运转协调、救援快捷的阳西县120急救指挥中心。 

  3.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加大扶持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到我县举办高层次、高水平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推动公立医院与民营医疗良性竞争和良性互补,促进全县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大力发展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完善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对能填平补齐我县县域内的民营医疗机构、专科,从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2018年年底前,按照医院建设标准,建成民营综合性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各1家。 

  4.推动医疗资源集约化建设。探索依托县级公立医院或者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和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医疗服务平台,面向所有医疗机构开放,实现县域资源共享。 

  (二)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 

  县人民医院在现有二级甲等医院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服务能力。2020年,县中医院建成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力争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标准。着力加强县级医院的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特色专科、妇女儿童专科、老年病专科以及临床支撑专科建设。到2018年底,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完全能够承担县域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以及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任务,县域内住院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1.加强县级医院设备装备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按省财政负担60%,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按3︰7比例配套资金,为县人民医院配置医疗设备,确保县人民医院至少配置影像、检验、手术、病理、重症监护等76种设备,大力改善县人民医院基本设备配置水平。 

  2.强化县级医院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临床重点专科、临床薄弱专科、中医特色专科、妇女儿童专科、老年病专科建设以及病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临床支撑专科的建设。争取一年新建1~2个专科,一年创1~3个市重点专科。推广适宜内镜微创诊疗技术,使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在县域内得到规范化诊疗。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打造一批名科、名医。 

  一是县人民医院要重点加强急救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心脑血管内科、感染内科、神经外科、普通外科、心胸外科、妇科、眼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专科的建设,到2018年,建成县级精神康复专科。引进和培养20名临床学科带头人,培育3~4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手术室、护理、影像、检验、病理等临床支撑专科的建设。强化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和科研教育水平,到2018年底,县人民医院建立县域内医疗、科研、教育培训中心,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综合实力进入全市二级医院中上水平。 

  二是县中医院要在突出中医特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中医骨伤、中医康复理疗、慢病治疗、老年病康复医养结合,以及中医治未病等中医特色专科的建设,引进和培养中医高层次技术人才10名,力争到2018年底建成2~3个市级重点中医特色重点专科。同时,依托省远程中医教育平台,为全县培养200~300名至少能掌握5~8项中医适宜技术的基层技术人才。 

  三是县妇幼保健院要重点突出妇女、儿童、小儿外科以及乳腺专科的建设,建立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加快产前诊断中心以及妇女两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建设,引进和培养10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2018年底力争建成2~3个市级重点专科,实现婚前孕前、孕期及新生儿三级预防干预,为辖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出生缺陷疾病的免费筛查及健康教育和随访。 

  3.建立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平台。充分利用省拟建的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平台,通过现代化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多媒体技术以及现代医疗技术,建成县级医院与三级甲等医院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平台,实现远程会诊、病理诊断、影像诊断、重症监护、继续教育等目标,让县域内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到2018年底,完成县中医院远程培训中心建设,并为我县培养一批中医药技术人才。探索县域内县级医院之间诊疗信息互通共享和县级医院与镇卫生院之间远程医疗。 

  4.实施县级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开展病种、疾病谱以及专科建设情况调查统计,针对我县县级公立医院人才紧缺、能力不强的科室,在综合分析近三年县域外转病例较多的病种及疾病谱变化等因素的基础上,在2018年前,设置20个左右特设岗位用于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临床一线工作经验丰富、能熟练诊治本专科疾病且对本专科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到我县县级医院工作,积极推进县级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对特需岗位实行年薪制度,按岗定酬。 

  5.加大对口支援的对接力度。做好珠海对口帮扶阳江、城市三级公立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对接工作,贯彻省中医药局关于三级中医医院对口综合帮扶二级中医医院的决定,探索与三级医院以医疗联合体形式,推动建立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或托管关系,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互利双赢对口支援机制,调动双方积极性,形成对口支援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市中医院托管县中医院工作。 

  6.改善医疗服务。通过优化诊区设施布局、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分级诊疗、合理调配诊疗资源、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住院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规范诊疗行为、注重医学人文关怀、妥善化解医疗纠纷、落实政府管理责任等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初步实现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的工作目标,使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三)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巩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统筹推进县级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药品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落实政府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1.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坚持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把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等相关投入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 

  2.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保障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将通过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3.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编制管理方式,推动医院用人机制改革,逐步实行公益一类以外的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存量编制不变,增量按岗位配备人员的机制,岗位数按照实际开放床位1:1.5的比例核定。完善岗位聘用管理制度,人员按岗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按岗位职责考核,工资福利待遇按岗位业绩兑现。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和内部收入分配权。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探索建立提升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完善薪酬结构、拉开不同岗位间的差距并实行动态增长机制的有效办法。到2018年,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达到40%以上,建成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和质量安全为核心的绩效评价机制,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在2018年底前,8间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完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就近看病就医,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1.推进县镇一体化管理。探索县级医院与镇卫生院通过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托管等形式,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协作。探索县镇一体化药品配送制度,提高药品采购、配送集中度,解决目前镇卫生院药品配送不及时、品种不齐全等问题,保障基层群众用药需要。创新人员管理机制,从2017年起,县级医院医务人员晋升高级以上职称前,必须到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或兼任科室负责人半年,促进人员双向流动,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模式的形成。 

  2.提升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争取省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加强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中医馆)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网络,提高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优势和作用。到2018年底,全县所有镇卫生院要建成相对独立设置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 

  3.加强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实施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扫尾工程。争取省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按“填平补齐”原则,对未达标的镇卫生院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到2018年底,全县各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部达到国家建设标准,业务用房满足需求,院容院貌良好。加强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装备建设,配全影像、检验、急救、手术、治疗、公共卫生服务等关键设备。强化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夯实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提升急诊抢救、高血压、糖尿病、二级以下常规手术、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服务、孕前保健、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技能。加快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全面推广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 

  4.加快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通过财政出资建设村卫生站,原则上1个行政村建设1间卫生站,建设地点选址要符合群众能够在15分钟内到达的要求,建设规模不低于80平方米,设有相对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和药房。按照每间村卫生站投入20万元规范化建设的标准,由省市县财政按8︰1︰1的负担比例配套。或者通过整合村资源的办法,对属村集体资产的闲置学校、村委会房屋设施进行改造建设。研究制定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2017年完成70%,2018年100%完成。将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和紧密型镇村一体化建设紧密联系,作为县重点民生项目,落实政府责任。强化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网底功能。 

  (五)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管理体制,着力提升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突发、新发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降低常见病、多发病对群众健康的影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养。 

  1.强化传染病防控能力。强化县疾控中心传染病监测管理,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不断提高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传染病检验检测设备的配置,提高县疾控中心检验中心的服务能力,增强县域内传染病的应急处置水平。同时,在县人民医院设立专门的传染病收治病区,按标准进行升级改造传染病病房,配置负压救护车等传染病专门转运设备。加强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和防治管理,规范我县各传染病监测哨点建设,将县、镇、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点纳入传染病监测哨点。加强传染病防治业务培训,实现哨点监测病种覆盖率达到80%,建立法定报告传染病监测体系。提高艾滋病、结核病和性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实现艾滋病随访及淋巴细胞(CD4)检测比例和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到98%,耐多药可疑者筛查率和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工作覆盖率达到80%,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率达到95%。 

  2.加强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一是完善疾控体系建设,参照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1.75名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标准,落实人员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到2018年底,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级以上卫生技术人才比例达20%,争取引进或培养出5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检测实验室、疾控科、艾滋病防治科、计划免疫科等科室建设,全面提升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二是建立全县统一的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建成基于疫情报告、监测、风险评估、预警、指挥和协调等方面的应急指挥系统,不断提升传染病监测、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省、市的文件要求,统一机构名称,明确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性质,落实卫生计生监督人员配备。四是健全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按标准配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工作人员,足额落实工作经费,加强绩效考核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五是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提高公共卫生体系运作整体效能。六是强化县级疾控机构健康风险因素监测、实验室检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七是全面实施预防接种规范化建设行动,2018年前,完成全县县镇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加强计划免疫冷链系统建设,2017年底前,配备至少一台冷链运转专车,提高预防接种安全。到2018年底,全县预防接种门诊冷链系统全部按标准予以更新,确保全县计划免疫安全、高效。 

  3.建立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省市的要求,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2017年底前,县妇幼保健院要完成出生缺陷干预中心建设,到2020年县妇幼保健院要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全面实现婚前孕前、孕期及新生儿三级预防出生干预,为辖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出生缺陷疾病的免费筛查及健康教育和随访。2017年,制定完善新生儿出生缺陷综合防控方案及补助流程项目,并加快项目实施步伐。到2017年底,实现孕产妇及新生儿人群免费筛查覆盖率达到100%。 

  4.巩固和扩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在巩固现有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扩大服务覆盖面,拓展服务内容。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使用率。依据辖区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合理分配镇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高居民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强化项目考核,以考核促进服务质量提高。 

  5.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爱国卫生运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提高安全饮水和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建设,大力开展健康宣传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 

  (六)健全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着力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各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到2018年,基本形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1.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逐步提高支付比例,减轻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规范大病保险的承办服务,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水平。加强大病保险运行监管,建立完善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到2017年底,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切实避免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及社会慈善事业相衔接、覆盖城乡的医疗救助体系。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创新细化政策措施,实现医疗救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3.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实施应急医疗救助。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进一步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运行管理。建立责任共担、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各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职责,规范紧急救治标准和程序,提高疾病应急救助能力。 

  (七)提高基层卫生人员能力 

  进一步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训培养力度,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服务。到2018年,每万常住人口拥有全科医生达到2名以上,建立起一支留得住、干得好、用得上的人才队伍。 

  1.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利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教育平台,以“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临床医学、中医学、全科医学专业本(专)科学历的规范化住院医师。到2018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基本实现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继续落实好省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镇卫生院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费补助政策,并建立调整增长机制,保障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及医务人员的合理待遇。开展“优秀乡村医生”评选活动,激励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医务工作者。对山区及边远农村地区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给予特殊岗位津贴,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山区及边远农村地区工作。通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待遇(不少于同等条件教师工资水平),确保基层能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稳定性。 

  3.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在总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县编制部门可按各镇卫生院的服务量,每两至三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不超现有编制前提下,可按需要实行自主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4.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多途径、多层次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力争到2018年底,全县乡村医生专科以上学历比例提高到45%以上。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积极推进镇村一体化管理。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探索开展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机制,落实对村卫生站医生和离岗接生员及赤脚医生补贴。 

  (八)积极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将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发展方面的资金投入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管理,并在卫生计生事业经费中划出卫生计生信息化专项经费。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实际需求将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发展资金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在确保新建项目的资金投入之外,按比例安排用于系统安全、软硬件维护的相关费用。整合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完成县镇两级区域信息平台构建,搭建县、镇、村三级卫生计生机构信息网络,全面推广应用人口健康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信息统一、高效、便捷交换与共享。到2017年底,全县公立医院基本实现健康卡发卡功能,居民持身份证到医院即可办理就医,实现只需通过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识别,就可以将患者的健康档案、诊疗服务、药品使用、检验检查、慢性病监测、健康体检等诸多信息共享调阅。建设智慧型医院,到2018年底,建成基于“电子病历”的数字化医院系统,实现临床“智慧医疗”。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县、镇、村三级卫生计生网络,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覆盖全县人口并整合共享,实现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等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县政府成立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行动计划,召开动员会议,全面布置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全面组织实施本行动计划。 

  (三)考核阶段(2017年1月到2018年12月)。每年11~12月份,对各有关单位落实本年度情况进行考核。做好省、市对我县的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分工。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倒逼任务,全面完成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县卫计局为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二)加大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县财政将统筹安排3亿元左右资金实施本行动计划,切实按照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保障项目、保障对象和保障水平的需要,统筹做好包括上级转移支付在内的各项资金安排,调整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本计划项目所需资金,并将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省、市对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创优行动计划的资金有效利用。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以及公私合作发展社会办医,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建设PPP项目,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积极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工作绩效。 

  (三)加强考核检查,提高工作绩效。各有关单位要将医疗卫生强基创优纳入“十三五”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切实把医疗卫生强基创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快提升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要大胆创新、重点突破,力争在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模式、管理方式、薪酬制度、人才培养等领域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符合当地实际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路径。县政府将把落实本行动计划的工作列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全县通报。县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统筹200万元,对创建卫生强县通过省验收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拖了全县后腿,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