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以下简称《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增强我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项目实施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满足教学和生活需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教育公平,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情况和现状分析
(一)基本情况
阳西县位于广东省西南沿海,下辖8个乡镇,总人口460261人,面积1451.7平方公里;全县初级中学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小学19所,教学点112所,其中寄宿制学校21所;在校生45599人,其中小学生30164人(寄宿生2057人);初中生15435人(寄宿生6993人)。
(二)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县在完成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规范化学校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教育创强工作,努力实现我县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目前,我县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办学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由于我县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经费投入未能满足教育发展的需求,教育基础较为薄弱,存在学校网点多、部分学校设施设备落后和办学条件起点低等现状,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及进城务工人员的逐年增加,需要在城镇中心学校就读的学生逐年增多,而城镇学校校舍建设却相对滞后,导致“大班额”现象日益严重。同时,由于县内部分学校校舍建设年代久远,学校校舍功能设置不够合理,虽然部分学校生均建筑面积能够达标,但各种实验室、活动室、多功能教室等教学辅助用房欠缺。特别是一些学校的生活用房严重不足,无法满足住宿学生的住宿需求。教学装备方面,仪器设备的总量、种类均未能按标准配齐配足,无法满足教学所需。
二、标准制定和登记缺口
(一)标准制定
我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舍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内容基本标准(包括寄宿制学校基本标准、教学点基本标准)参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5号)提出的20条“底线要求”作为项目规划的重要依据和我县薄弱学校改造须达到的最低要求。
(二)登记缺口
1.校园校舍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共需建设校舍面积9327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3360平方米(普通教室860平方米、实验室757平方米、图书室282平方米、计算机教室299平方米、多功能教室938平方米、体育活动室224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5967平方米(学生宿舍3910平方米、食堂1392平方米、厕所335平方米、其他生活用房330平方米)。需建设室外活动场地1550平方米,围墙2365延米、护坎(坡)100平方米。
2.设备设施
全县需购置学生用床620套、食堂设备333套、学生课桌椅1200套、实验实习等设备2406件、音体美等器材135件、计算机1254台、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100件、电脑桌等其他配套设备设施721件。
三、规划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规划目标
以全面改善我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缩小城乡、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总体目标,力争到2015年底,使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实验仪器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食堂(伙房)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城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小学辍学率努力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努力控制在1.8%以下。
(二)重点任务
对照《意见》提出的六项任务,根据我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缺口等实际情况,主要抓好以下两大“全面改薄”项目建设工作:
1.校园校舍建设
2014-2015年,全县计划总投资2037.4万元,启动25所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校舍总面积9327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3360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5967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总面积1550平方米、围墙2365延米、护坎(坡)100平方米。
2.学校设备设施购置
2014-2015年,全县计划总投资1427.9万元,启动47所学校的设备设施购置项目。其中投资185 万元,购置实验实习等设备2406件(投资55万元,购置小学科学实验室教学仪器及设备,投资130万元购置理化生实验室教学仪器及设备1809件);投资627万元,购买计算机1254台;投资189.5万元购买电脑桌等其他配套设施721件;投资18万元,购置学生课桌椅1200套;投资278万元,购置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100件;投资60万元,装备音体美达标学校12间;投资20.4万元,购置学生用床620套;投资50万元,购置食堂设备333套。
四、规划资金和年度安排
(一)规划资金
全县“全面改薄”项目规划总投资3465.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692.8万元(薄改计划资金1672.1万元,长效机制资金20.7万元),县级资金1772.5万元。校园校舍建设类项目规划总投资2037.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437.1万元(薄改计划资金1416.4万元,长效机制资金20.7万元),县级资金600.3万元;设备设施购置类项目规划总投资142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5.7万元,县级资金1172.2万元。
(二)年度安排
2014年:全县计划总投资2380.7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182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198.7万元,建设校园校舍总面积7714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2402平方米、生活用房5312平方米;购置计算机570台、课桌凳900套、学生用床420单人张及其他教学仪器设备若干;
2015年:全县计划总投资1084.6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510.8万元(“薄改计划”资金490.1万元,长效机制资金20.7万元),县级财政资金573.8万元,建设校舍总面积1613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958平方米、生活用房655平方米;购置计算机684台、课桌凳300套、学生用床200单人张及其他设备设施若干。
五、预期效益
我县“全面改薄”项目完成后,预期受益学生人数将达到37597人,学校生均教室、食堂面积,寄宿生生均宿舍面积,教学仪器设备,信息化设施设备等各项指标值基本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所规定的基本标准。对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
实施“全面改薄”计划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精神,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教育、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合作,建立起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确保“全面改薄”工作顺利实施。教育、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项目组织和管理,统筹做好全县总体规划及分年度实施方案。发改部门要负责好项目编制工作,教育部门要负责好项目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具体承担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资产管理等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按规定足额落实县政府应承担的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使用安全有效。
(二)加大投入,保障资金
1.保障经费,增加本级政府投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制定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全面改薄”项目以本级政府投入为主,中央奖补,实行“中央补助、省统筹、县实施”的管理方式。为确保“建一所、成一所”,县政府将加大财政投入,把“全面改薄”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并负责全部项目的组织实施。
2.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等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订的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强化监督机制,全面提高项目实施过程的透明度。建立健全公正、合理、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层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套取、挪用、截留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科学规划,严格执行
要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我县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立足长远,科学编制规划方案,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益。要把“全面改薄”与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电脑派位招生结合起来,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结合起来,兼顾当前和长远,突出重点,扶贫扶弱,优先满足学校最为紧迫急需的基本条件,优先保障基本教学和生活设施建设。要按照轻重缓急合理排序,循序渐进,逐项实施,力争通过项目的实施整体提高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水平。要统筹安排基础教育创强项目、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等各类义务教育建设项目,防止重复安排。规划(实施)方案一经论证和审核确定,要严格按照规划方案执行工作任务。
(四)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组织施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上,要严格按照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教学装备类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招投标机制和相应的责任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使之成为“阳光工程”、“放心工程”。
(五)适时评估验收,提高项目建设绩效
教育、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对照“全面改薄”绩效目标表,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2014〕6号)有关规定为基本考核指标,以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5号)提出的20条“底线要求”作为项目建设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适时开展评估验收,并将评估验收报告报送县政府备案。
(六)全程监督,落实责任
为确保项目的整体推进,财政、教育、发改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项目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定期进行督导,对建设项目进展、工程建设质量、设备采购招标、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等,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依法依规实施工程项目,按时完成“全面改薄”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介入,全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套取、挪用、截留资金以及举债建设、项目管理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印发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