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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成福(阳西县新城十三区人民大道39号之二)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刘成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阳西县新城十三区人民大道39号之二)的申请和有关资料。经我局审查,拟对刘成福于阳西县新城十三区人民大道39号之二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阳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阳西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或个人名称:刘成福
申请事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地址:阳西县新城十三区人民大道39号之二
用地性质:住宅(兼容商业)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120㎡,建筑占地面积120㎡,原建四层,建至四层半(已行政处罚),补办报建建筑面积35.16㎡。
公示日期: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22日
公示期限:10天
以上内容可通过电话(0662-5556779)查询。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诉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3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