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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西县新G228国道东侧、大垌山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24 21:43:32   来源: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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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新G228国道东侧、大垌山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项目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46.65公顷。地块位于位于新G228国道东侧、大垌山路南侧、永兴路北侧、源河路西侧、宋康西路两侧。本区域自2020年到2023年先后批复为留用地选址及村中空地,涵盖15个村,各村面积分别为:下企石岭留用地27.97亩、东二留用地23.57亩、马路村留用地24.94亩、礼一村留用地24.36亩、礼二村留用地8.54亩、太二村留用地3.47亩、东一村留用地19.49亩、车仔村村中空地32.30亩 、车仔村留用地56.02亩、太一村留用地3.37亩、太三村留用地5.78亩、下石碇村留用地48.18亩、村仔岭村留用地28.22亩、上高兰村留用地31.82亩、下高兰村留用地54.30亩、宋寨村留用地76.13亩、陂头降村留用地12.19亩、陂头降村置换村场用地2.93亩、新塘村留用地35.78亩、高车垌村留用地15.73亩、鲤鱼墩村留用地18.10亩、鲤鱼墩村置换村场用地11.14亩、赤岭村留用地20.18亩、边寨村留用地11.10亩、塘面村仔村留用地10.30亩、岗中村留用地18.61亩、长坪村留用地14.90亩。

为了科学指导本区的规划建设,我局组织编制了该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形成了初步成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26年6月24日起对该控规草案进行现场公示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内容如下:

编制单位:阳江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阳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阳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

编制主要内容:该《控规》共规划20个地块,其中DG-01-01地块用地面积为18646.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37293.34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开关站、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DG-01-02地块用地面积为15713.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31426.66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DG-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16626.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33253.34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DG-02-02地块用地面积为3724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74480.00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DG-02-03地块用地面积为21533.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0703)。

DG-02-04地块用地面积为37346.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74693.34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幼儿园(9班)。

DG-02-05地块用地面积为57033.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114066.66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卫生服务站、综合养老服务站。

DG-02-06地块用地面积为57413.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114826.66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DG-03-01地块用地面积为50753.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101506.66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开关站、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幼儿园(9班)。

DG-03-02地块用地面积为8126.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16253.34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DG-03-03地块用地面积为1953.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0703)。

DG-03-04地块用地面积为23853.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47706.66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DG-03-05地块用地面积为10486.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20973.34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DG-03-06地块用地面积为12066.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24133.34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DG-03-07地块用地面积为7426.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农村宅基地(0703)。

DG-03-08地块用地面积为13453.3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26906.66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DG-03-09地块用地面积为740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14800.00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7.5%,绿地率≥15%,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DG-03-10地块用地面积为6866.6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13733.34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DG-03-11地块用地面积为2234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兼容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44680.00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配套设施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健身设施、变电房、垃圾收集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社区服务站。

DG-03-12地块用地面积为2576.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0901),计容建筑面积≤5152.00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55%,绿地率≥8%,建筑限高≤24米,配套设施为变电房、垃圾收集点、再生资源回收点、小车充电桩、公共厕所、肉菜市场。

主要图纸:《阳西县新G228国道东侧、大垌山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位置图、卫片图、留用地选址示意图、法定图则。

该规划的相关内容可通过现场公示牌和阳西人民政府网站或联系电话(0662-5558656)查询。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陈述和申辩(或在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阳西县新G228国道东侧、大垌山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位置图、卫片图、留用地选址示意图、法定            图则


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6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