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公开 > 专题专栏 > 阳西县自然资源局公示

关于《阳江市阳西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上洋镇南山海广场等8个项目)》(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12 10:33:40   来源: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积极响应《广东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和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我县拟建设上洋镇南山海广场、上洋镇临时市场、塘口加油站等8个项目。本方案项目规模使用可激活乡村产业活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农村公共服务与产业发展短板,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缓解用地约束,并通过对零星分散、低效利用的土地资源进行盘活整合,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阳西县上洋镇、塘口镇的区域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阳江市阳西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上洋镇南山海广场等8个项目)》(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内容公示如下:

    一、方案情况

    本次使用地块位于阳江市阳西县上洋镇与塘口镇辖区内,涉及44个具体地块(地块编号ZZ001-ZZ044),面积为2.0594公顷(椭球面积,下同)。根据阳西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使用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458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2668公顷,未利用地0.3346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等情况。

    调整前,使用地块规划用地用海分类为农用地2.0574公顷,未用地0.0020公顷;调整后,使用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全部调整为村庄建设用地。

    本方案8个项目涵盖商业服务业设施(生态休闲园、临时市场、田园综合体等)与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党群服务中心、村文化广场、消防设施等),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周转建设用地规模2.0594公顷。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2日—12月19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阳西县人民政府网。

    (二)现场公示:使用地块涉及的镇级人民政府、村委会公示栏。

    四、意见反馈方式

    (一)邮政地址:阳江市阳西县城情侣路1号阳西县自然资源局,邮编529800。

    (二)电话咨询: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662-5558656。

     特此公示。


    附件:1.阳西县使用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2.阳西县使用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