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西县大垌山生态文化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雕塑变更)》的公示
《阳西县大垌山生态文化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一期)》于2025年2月24日办理了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和实际情况以及不可预见等因素,有多项需要变更的内容,经参建各方现场核实和结合报规总图,洽商一致认为项目广场雕塑需变更,原设计方案在项目东边的绿廊喷泉中设计有一座公园标志性雕塑,设计造型为大金属树和小金属树组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于提高安全性、降低后期维护成本、提升效果感官等方面考虑,拟对原雕塑进行优化调整。项目单位阳西县林业局申请对项目作出调整,编制了《阳西县大垌山生态文化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雕塑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我局现对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一、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阳西县林业局
建设项目名称:《阳西县大垌山生态文化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雕塑变更)》
建设项目地点:阳西县城西侧,处于织篢镇大环、长江、冲口等村委会区域内
项目调整内容:项目本次主要调整内容为位于项目东边绿廊喷泉中的公园标志性雕塑, 调整仅为造型调整,位置不变,不涉及用地审批,同时雕塑为构筑物,不影响建筑面积等指标,喷泉广场原雕塑设计造型为一颗大金属树和八颗小金属树组合,雕塑高度20米,顶部树叶展开宽度25米,本次拟将原设计树雕塑调整变更为莲花托镂空祥云球,调整后整体高度降低4.2米,整体宽度 减少10米。
具体内容详见现场公示图纸,或登录阳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gov.cn/查看。
二、公示时间如下:
公示日期: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22日
公示期限:10天
三、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到我局建设规划股咨询。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西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有效意见反馈期限:公示期内
联系电话:0662-5556779
阳西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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