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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的通知 西府〔2024〕10号

发布日期:2024-07-12 10:54:36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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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吴  伟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负责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发展改革、统计、财政、国有资产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金融、人防、重点项目、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供电、地震、军民融合发展方面工作,联系珠海斗门对口帮扶协作阳西工作。

  分管县府办、县发改局(县能源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国资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机关事务处、县国资事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资产经营公司、县高新控股集团(含县地产总公司、县恒建公司)、县国防动员办(县人防办)。

  联系珠海对口帮扶协作阳江指挥部驻阳西工作队、县公路事务中心、阳江阳西海事处、阳西汽车总站、市社保局阳西分局、县税务局、阳西供电局、阳西金融监管支局及金融、保险、证券机构驻阳西机构和分支机构。



  李  林   挂职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教育、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方面工作。分管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阳江海警局阳西工作站、县红十字会。

  其他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不变。

  本通知涉及的分工调整从2024年6月21日起开始执行。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