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范围取消51项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在全省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通知》(粤职转发〔2017〕1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取消60项证明事项的通知》(阳府〔2018〕28号),经八届三十三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取消51项证明事项,现予以公布。
对取消的证明事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办事人提供,开具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县外单位确实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本着方便办事人的原则予以出具)。各镇各单位要及时通知证明事项材料收取单位,修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确保事项取消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大信息共享力度,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以及加大失信惩治力度等方式,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9日
在全县范围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
(共51项)
序号 |
用证主管 部门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开具(盖章) 单位 |
收取单位 |
备注 |
1 |
县公安局 |
同意户口迁入、迁出证明 |
办理户口迁入、迁出审批 |
村(居)委会 |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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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公安局 |
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
办理港澳私人小汽车入出内地行使牌证审批 |
县税务局 |
公安机关 |
提交自行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
3 |
县公安局 |
为办理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延长有效期加具意见 |
办理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延长有效期审批 |
县经信局 |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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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公安局 |
改名、曾用名证明 |
申请更改姓名 |
村(居)委会 |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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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公安局 |
生育登记证明 |
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办理居住证 |
村(居)委会 |
公安机关 |
提交《计划生育服务证》。 |
6 |
县公安局 |
职称证书鉴定证明 |
办理夫妻投靠入户审批 |
县人社局 |
公安机关 |
通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核验。 |
7 |
县公安局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明 |
办理积分入户审批 |
县人社局 |
公安机关 |
我县已不再实行积分入户。 |
8 |
县公安局 |
律师到公安部门查询案件相关人员户籍信息内容行为属实的证明 |
律师到公安部门查询案件相关人员的户籍信息内容时需要县司法局加具情况属实的意见和盖章 |
县司法局 |
公安机关 |
可以直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进行相关调查。 |
9 |
县民政局 |
存档证明 |
个人档案存放在社保机构的失业人员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市社保局 阳西分局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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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县民政局 |
存档证明 |
个人档案存放在社保机构的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市社保局 阳西分局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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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县民政局 |
失业证明 |
在劳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市社保局 阳西分局 |
县民政局 |
信息共享等方式办理,在广东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查询。 |
12 |
县民政局 |
就业收入情况证明 |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市社保局 阳西分局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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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县民政局 |
收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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