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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转发阳西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报告的决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5 11:26:28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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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阳西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报告的决议》,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2日


阳西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

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报告的决议

 

西常〔2017〕4号

 

阳西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谭鑫常务副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目标明确,切合实际,措施积极可行。会议决定,批准《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

 

 

阳西县人大常委会

2017年8月29日

 

 

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

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

 

西府呈〔2017〕18号

 

县人大常委会:

县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议案,该议案交由县政府办理。县政府组织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海洋渔业局、县公路局、各镇政府等单位进行深入调查,经过反复研究,制定了议案办理方案。2017年6月28日上午,八届五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议案的办理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及八届五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现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议案的办理方案的报告: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指导、统筹运作、财政补助、市场参与”的原则,通过5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全县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和处置,建立科学实用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户分类、村收集、市场化转运、县处理”的运作模式基本成熟,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住建部门居中监督、相关部门各负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格局,农村保洁覆盖面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50%以上,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县城区和镇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阳西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日常工作。各镇政府和县相关单位成立专门机构,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指导、协助、监督各村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资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整治问题,务求取得实效。

各镇、村是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做好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日常工作,落实具体措施,每月定期自查。

县住建局是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做好全县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考核、督查工作。县农业、交通、水务、海洋渔业、公路等相关职能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所负责区域的垃圾整治和监管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好县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工作及舆论监督工作。其他职能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推进工作。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

一是县、镇、村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引导、培训教育等工作,积极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处理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村民改变生活陋习,摒弃乱丢乱吐、乱倒乱放等不良习惯,倡导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风尚。

二是通过阳西广播电视台、阳西县人民政府网、报纸、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以公益广告、专题栏目、宣传画册、标语、山歌、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等工作家喻户晓,营造浓厚氛围,同时策划宣传推介各镇、村(居、渔)委会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曝光。

三是组织县文体广新局、县文联等单位开展征文比赛、摄影展、文化演出等活动,通过举办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使广大群众在系列文体活动中受教育、受影响,积极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是充分发挥镇综合文化站的宣传教育作用,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镇村生活垃圾整治宣传活动。

五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大家谈进农村活动,将“大家谈”节目录制现场搬进全县各镇有代表性的村(每镇挑选2—3个自然村),县住建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各镇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村(居、渔)委会干部、群众、负责垃圾收运的企业代表共同参与,有条件许可的村可特邀该村外出企业家、当地热心企业家、社会群团组织参与,从本村工作实际出发,谈经验、摆问题,达到思想统一、行动统一、目标一致的工作目的。

六是及时总结推介各个工作时期的经验和做法,聚焦先进典型、反映群众需求,以丰富生动的素材录制专题宣传片,开展主题宣传,让政策深入人心,让新风吹进万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上来。

(三)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大清理行动

各镇、县级各单位、村(居、渔)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力对责任区域开展大清理行动:

1.清理责任区域内各条道路两侧,对脏、乱、差死角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积存的垃圾,以保证道路两侧干净整洁。

2.清理码头、海边、河道、池塘、沟渠等积存水体上漂浮的垃圾,保持水体清澈、畅通。

3.清理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垃圾堆积点、垃圾池积存垃圾,消除蚊蝇孽生地,整齐堆放杂物,改善村场环境卫生。

4.清理绿化带、田间地头积存的生活垃圾。

5.彻底清除圩镇和村场内及周边积存的垃圾,严禁市场垃圾乱倒乱放。

(四)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长效管理机制

1.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全面实行“户分类、村收集、市场化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确保全县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实现全县农村卫生环境净化、美化。

户分类:由农户把垃圾分类好,投入到农户自备的垃圾桶(每一户自行配备两个垃圾桶,其中一个为可回收垃圾桶,另一个为不可回收垃圾桶),再由村保洁员将分类完毕的垃圾收集投放到指定的村垃圾收集点(屋)。

村收集:根据各行政村人口规模、保洁范围等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原则上要求每500名常住人口配备1名保洁员,全县大约需配备600名村保洁员,村保洁员的工资由镇统筹解决。同时相应配置600辆人力手推车,手推车样式由县住建局提供,购置费用由县财政投入解决。各行政村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然村为单位适当配备保洁员。

市场化转运:由市场化运营公司负责镇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并将各行政村、自然村垃圾收集点(屋)的生活垃圾收运到镇垃圾中转站,压缩后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县相关职能单位加强对市场化运营公司的监督,建立奖惩机制,由村对市场化运营公司转运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进行奖惩。

县处理:县环卫中心负责将各镇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2.各镇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工作。(1)各镇结合实际,制定一套深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同时落实镇干部包行政村,村委会包自然村,党员、村民代表包户的责任制,全面划分管理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2)按农村现有户籍人口数配套相应的补助资金,保证经费到位、专款专用。(3)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堆放、收集和运输制度。

3.各村生活垃圾保洁工作。(1)各村结合实际,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农村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制度,并严格执行。(2)各村按需要配备卫生保洁员,明确保洁员负责村庄内巷道、空地、公共道路、公共场所、竹林、树林和村边周围的卫生清扫等职责,并将收集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后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点(屋)。(3)购置人力手推车,配足配齐收集、清洁工具,并充分使用。(4)建立有偿服务机制,以户(人)为单位计算,与农户签订上门收集服务协议,定时定额向农户收取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额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户缴费全覆盖。(5)通过村民自治等形式,制定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公约并在每个村民小组公开张挂。(6)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五)完善村垃圾屋(半封闭)和垃圾点的建设工作

各镇政府根据本镇实际情况落实和完善好本镇辖区内“一村一点”的垃圾屋建设工作,垃圾屋的选址要保证市场化运营公司车辆能够到达。自然村按200人以上的标准建设一个垃圾屋,超过1000人以上的村,每增加1000人可增加建设一个垃圾屋,相邻较近的几条自然村也可以选择适当的位置,合建一个垃圾屋。垃圾屋建设规格为2.5米×5米,垃圾屋的建设资金由各镇发动村民和乡贤自筹经费解决。200人以下的村设置垃圾点(放置两个240升的分类垃圾桶),购买资金由县财政投入。

(六)开展村边、路边、田边、河边和水库边、码头和海边等“五边”环境保洁

1.村边环境保洁。县住建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和督促各镇、各村制定保洁长效机制和保洁工作方案,完善并落实“村边”保洁的管理责任制度,全面划分管理网格,按实际配置村庄保洁人员,责任到人到岗,确保村边整洁卫生、无垃圾堆积、无垃圾焚烧现象。

2.路边环境保洁。

(1)国道、省道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路局);(2)县道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局);(3)乡道、村道(牵头责任单位:各镇政府)。保洁范围:道路及排水沟外边2米范围内。涉及镇区和村庄的国道、省道、县道路段,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镇、村负责。县交通局加强运输市场整治,加大巡察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超限超载、扬撒、随便倾倒淤泥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公路两边建筑控制区堆放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快处罚,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牵头责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资金、人员和相关的管理制度,对路边及规定的范围实施永久性的保洁。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对路边污染严重的地方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确保规定范围内的路边整洁干净、无垃圾洒落、无垃圾堆积。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个人或企业污染公路环境的行为从严从快进行处罚。

3.田边环境保洁。县农业局为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和督促各镇、各村加强田边巡查。各镇、各村根据职责和管辖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巡查工作方案,落实责任、资金、人员和工作岗位管理制度,确保田边无垃圾堆积、无废弃农药瓶和化肥袋等,田边垃圾得到及时清除。

4.河边、水库边环境保洁。县水务局为牵头单位,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河道沿线卫生死角和水库卫生死角进行定期保洁,集中打捞水面漂浮物,确保河流、水库无漂浮垃圾;指导和督促各镇、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责任,落实资金,安排人员对辖区范围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河边水源整洁干净、无垃圾堆积。对于县属四宗中型水库、河道范围内的卫生环境,县水务局要严格执行落实《阳西县水库、河道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5.码头、海边环境保洁。县海洋渔业局为牵头单位,负责落实资金、人员,定期对码头周边海域、滩涂保洁和巡查,集中打捞码头海面漂浮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沿海镇政府负责做好辖区海域的海边垃圾日常清理和保洁工作。

(七)多渠道筹措资金

采用“县级补一点、村级自筹一点、乡贤捐赠一点、农户缴纳一点、县挂钩单位帮扶一点和按照一事一议自筹保洁经费”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并充分利用扶贫资金,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日常工作的顺利运转,确保村庄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

1.保洁员资金。从2017年开始,县财政每年投入约600万元,按照各镇现有农村居住人口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积极做好全县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经费预算、审核、拨付工作,保障垃圾市场化运营以及其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正常运转经费。

2.垃圾大清扫资金。县财政投入资金243万元,按每2000人以下行政村1万元、2000人以上(包含2000人)行政村2万元的标准一次性拨付给镇(由镇划拨给各行政村),作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大清理行动工作经费。

3.购买垃圾手推车资金。县财政投入资金72万元,为各村购买垃圾手推车。

4.垃圾市场化转运资金。县财政每年投入资金约1000万元,通过公开招标聘请市场化运营公司转运镇村生活垃圾。

(八)加强督查考核,加大奖勤罚懒力度,助推工作落实

由县纪委、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单位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各镇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实行每月一次的现场巡查评比,年中、年末定期考核,同时根据日常工作需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在工作中了解干部、识别干部、考察干部,切实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对工作被动,进展缓慢,长效机制管理不落实的单位,将进行电视曝光,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滞后、工作特别被动、群众反响较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各镇对应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对本镇辖区的行政村和自然村进行督查考核,并将每次督查考核分值作为年度财政经费划拨的依据。

县住建局根据《垃圾运营管理质量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市场化运营公司进行督查考核,考核得分作为管养费用支付的依据。

本方案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

专此报告。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