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47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7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粤府〔2016〕105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6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阳府〔2017〕15号),经八届六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前期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7项行政审批事项,现予公布。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增加审批环节,并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和后续监管措施,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 阳西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47项).doc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