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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府函〔2017〕8号

发布日期:2017-02-17 15:39:34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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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工商局反映。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17217

 

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6389号)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函〔2016462号)的部署,为做好全县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广东省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以下简称公示系统),20173月底前,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将各部门涉企信用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对外公示,形成覆盖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的全方位信息,加强协同监管,落实信用惩戒,增强监管合力。

二、信息归集

(一)信息归集部门。参照省、市级部门名单确定我县对应信息提供部门,县没有直接对应部门的,根据工作职能分工确定对应的部门。

(二)信息归集内容。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和要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由工商部门涉企信息和其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两部分组成。

1.工商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内容。包括企业注册登记及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

2.其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内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依据相关规定建立的对企业实施信用约束并公示的“黑名单”以及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等信息。

(三)信息归集方式。根据我县政务信息化建设实际情况,我县涉企信息采取以下方式归集上报:

直接通过由省工商局开发的省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以在线录入、批量导入、数据接口等方式作为应急补充和过渡交换通道,向公示系统上传、更新相关涉企信息,并记于企业名下。县各涉企单位应遵守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的运行规则,账号申领管理由县工商局负责。

我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成并实现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连通后,县共享平台向省共享平台交换共享有关信息,由省共享平台向省工商局推送。

三、信息公示

各镇、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规定,于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按照确定的归集方式归集至省企业信息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由工商部门统一记于企业名下并于20个工作日内(含各镇、各有关部门归集信息至工商部门的7个工作日)通过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各镇、各部门要对公示的涉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区分涉密信息和非涉密信息,依法对涉企信息的采集、共享、使用等环节实行分类管理。要引导利益相关主体、消费者、新闻媒体查询使用企业信息。

四、信息应用

(一)做好“双告知”工作。全县各级工商部门履行“双告知”职责,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广东省商事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组织开展对申请人和审批部门的告知工作,2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