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城市容貌暂行标准〉的通知》(阳府〔2016〕40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阳府规〔2016〕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阳江市城市容貌暂行标准.doc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