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府告〔2026〕27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阳西县织篢镇石桥铺经济联合社,阳西县织篢镇石桥铺村芦荻垌、红花根、石井、龙地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长岐村白石垌、稔子坑、龙甲、富林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联安村水湖氹、旱坑、牛皮坡、石头埗、连塘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金钩村蒲岗、金钩山、果子山、牛岗地、横山头、蔗山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平南村旱田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大泉村剑泉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谷围村大地、丹埠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省道S278线织篢至大泉段公路改建工程(阳江阳西产业园区至阳西县临港循环经济产业园连接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阳西县织篢镇石桥铺经济联合社,阳西县织篢镇石桥铺村芦荻垌、红花根、石井、龙地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长岐村白石垌、稔子坑、龙甲、富林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联安村水湖氹、旱坑、牛皮坡、石头埗、连塘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金钩村蒲岗、金钩山、果子山、牛岗地、横山头、蔗山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平南村旱田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大泉村剑泉经济合作社,阳西县织篢镇谷围村大地、丹埠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43.3598公顷(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43.3598公顷(650.3970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6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6日,阳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一)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二)废除《阳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西府告〔2026〕21号),以本公告为准。
专此公告。
附件:省道S278线织篢至大泉段公路改建工程(阳江阳西产业园区至阳西县临港循环经济产业园连接线一期工程)征地预公告附图(一)(二).pdf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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