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西府告〔2025〕57号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约286.27平方公里,在织篢镇等7个镇分布,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违反规定,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