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府告〔2025〕4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阳西县程村镇平原村水汶经济合作社、程村镇荔潭经济联合社、织篢镇石桥铺村银山经济合作社、织篢镇石桥铺村芦荻垌经济合作社、织篢镇牛岭村大塘尾经济合作社、织篢镇联安村麻营经济合作社、织篢镇联安村六舞垌经济合作社、织篢镇联安村湖尾经济合作社、织篢镇联安村对坑经济合作社、新墟镇旧仓村大平经济合作社、新墟镇古井村第一经济合作社、新墟镇古井村第二经济合作社、新墟镇古井村大陂角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作为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阳西段)新增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范围:阳西县程村镇平原村水汶经济合作社、程村镇荔潭经济联合社、织篢镇石桥铺村银山经济合作社、织篢镇石桥铺村芦荻垌经济合作社、织篢镇牛岭村大塘尾经济合作社、织篢镇联安村麻营经济合作社、织篢镇联安村六舞垌经济合作社、织篢镇联安村湖尾经济合作社、织篢镇联安村对坑经济合作社、新墟镇旧仓村大平经济合作社、新墟镇古井村第一经济合作社、新墟镇古井村第二经济合作社、新墟镇古井村大陂角经济合作社部分农民集体土地7.3436公顷(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7.3436公顷(110.1540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28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20日,阳西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阳西段)新增建设用地征地预公告附图(图幅一、图幅二、图幅三、图幅四、图幅五).pdf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5日





粤公网安备 441721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