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府告〔2024〕63号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织篢镇牛岭村石挞经济合作社、牛岭经济联合社,太平村高垌经济合作社的部分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目的):阳西县2024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阳西县织篢镇牛岭村石挞经济合作社、牛岭经济联合社,太平村高垌经济合作社部分农民集体土地0.4217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阳西县2024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红线图.pdf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