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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府告〔2024〕62号

发布日期:2024-10-01 23:21:22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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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城市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程村镇莲花村的水塘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西县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阳西县程村镇莲花村的水塘经济合作社地段的集体土地3.3294公顷(详见拟征收用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阳西县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用地红线图.pdf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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