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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延长《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告》有效期的通告 西府告〔2024〕46号

发布日期:2024-07-10 15:29:57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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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我县孔明灯的安全监管,消除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经九届九十六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告》(西府告〔2019〕14号)的有效期延长5年,有效期至2029年7月5日。

  特此公告。

  附件:《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的通告》(西府告〔2019〕14号)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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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西府规〔2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