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公开 > 政府文件 > 县政府函

阳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府告〔2024〕16号

发布日期:2024-04-03 15:22:51   来源: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因城镇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征收阳西县织篢镇联安村大榕树经济合作社、长岐村龙甲、稔子坑经济合作社、金钩村蒲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阳西县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范围、面积:阳西县织篢镇联安村大榕树经济合作社、长岐村龙甲、稔子坑经济合作社、金钩村蒲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2.8005公顷(详见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阳西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青苗、建(构)筑物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积极支持配合。调查结果将由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

  四、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土地征收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五、原《阳西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西府告〔2023〕18号) 撤销作废,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pdf



阳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6日


001.png